魏尚才律师亲办案例
00后宿舍喝酒致高位截瘫,6名同学被判赔20余万!
来源:魏尚才律师
发布时间:2018-12-18
浏览量:196

本文仅供交流学习,若来源标注错误或侵犯到您的权益,烦请告知,我们将立即删除。


  朋友之间一起吃饭,喝点小酒,是常有的事。不过,因为喝酒引发意外也是屡见不鲜。

       这不,河南许昌某职业学院就发生了一件事:7名00后学生在宿舍喝酒,第二天,其中一名学生昏迷不醒,随后被医院诊断为脊髓炎并高位截瘫。家里人为了讨要说法,更是操碎了心。


宿舍饮酒后同学伤残,同窗好友因此闹上法庭


  小亮(化名)出生于2001年,是许昌某职业学院学生,如果不是那次意外,他现在也许已经步入社会。


  2016年10月的一天,小伟(化名)等6名同学从学校超市购买白酒、花生米等零食,相约在宿舍一起喝酒。


  此时,住在斜对面的小亮刚好来到该宿舍借热水吃泡面。吃完后,便被同学们叫来一起喝酒至深夜,其间没有劝酒行为。


  小亮醉酒后被同学们送回宿舍,安置在其床铺上休息,室友在一旁照看。从学生买酒到回宿舍饮酒至深夜,未有学校宿舍管理人员发现并阻止。


  让人没想到的是,第二天上午,小亮却昏迷不醒,同学们急忙拨打急救电话。之后,小亮先后在许昌、郑州、西安等多家医院就诊,被诊断为脊髓炎并高位截瘫,共计住院一年多,花去医疗费40多万元,其中医保统筹报销10多万元,学校垫付10多万元。也因为这事,小亮家人把学校、超市、一起饮酒的同学告到了许昌市魏都区人民法院。


6名同学承担20多万元的连带赔偿责任


  据法官介绍,本案中,致小亮伤残的原因超出了鉴定机构能力范围而无法鉴定,但不排除饮用白酒与小亮的伤残结果之间具有一定因果关系的合理怀疑,因此,原、被告均应承担相应责任。


  最终,法院判决小亮承担15%的责任,学校因管理不到位,没有尽到对未成年人的教育、监管责任,承担65%(共计80多万元)的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禁止向未成年人出售烟酒;对难以判明是否成年的,应当要求其出示身份证”等规定,超市承担5%(6.7万多元)的责任。


  小伟等6名同学承担15%(20多万元)的连带赔偿责任。

执行干警释法明理,促案件顺利执结


  判决生效后,除去已经垫付的10多万元,学校将剩余赔偿款一次性全部履行到位。因超市和6名学生迟迟不予履行,小亮的父母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许昌市魏都区人民法院执行干警王治斌接到该案后,立即向被执行人分别送达了执行通知书和报告财产令,通过研究案情,他决定召集7名被执行人来到法院。


  12月7日,在王治斌办公室,他对被执行人说道:“你们都是做父母的,虽然不一定能够对小亮父母承受的苦难感同身受,但换位思考一下也一定能够理解。小亮是无辜的,都不希望发生这样的事,但无论于情于法,你们都需要承担这个责任,今后更要教导孩子吃一堑长一智,学会保护自己,凡事掌握好度,别让类似的悲剧重演……”


  听了王治斌的话,有位家长表态,愿意带头赔偿,之后其余几名家长也纷纷表示愿意分摊责任。学校超市负责人随即也履行了赔偿义务。该案顺利执结。

责编:Coral

来源:人民日报微信、河南商报、中国普法


以上内容由魏尚才律师提供,若您案情紧急,找法网建议您致电魏尚才律师咨询。
魏尚才律师主任律师
帮助过1069好评数7
  • 办案经验丰富
  • 咨询解答快
湖北省仙桃市大洪南路10号
LAWYER INFORMATION
律师信息
  • 律师姓名:
    魏尚才
  • 执业律所:
    湖北宪成律师事务所
  • 职  务:
    主任律师
  • 执业证号:
    14290*********637
CONTACT ME
联系本人
  • 服务地区:
    湖北-仙桃
  • 地  址:
    湖北省仙桃市大洪南路1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