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成天津律所律师主页
江成天津律所律师江成天津律所律师
185-2215-7017
留言咨询
江成天津律所律师亲办案例
欠款纠纷_欠钱不还怎么处理?债务纠纷律师咨询
来源:江成天津律所律师
发布时间:2018-12-18
浏览量:245

  现实生活中,有很多因为借给别人钱,怎么要也要不回来的,虽然通过这件事情可以让我们看清楚一个人的人品,但那也是我们自己一点点挣来的,对这样欠钱不还的在法律上应该如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呢?对此,江成天津律师事务所的律师来给大家普及一下相关常识。
  
  欠款纠纷_欠钱不还怎么处理?如果借给别人的钱一定要写借条,借条上还要注明还款日期,金额,违约金等,超过还款日期的,可以通过了解对方是什么情况,是真的没钱还还是根本不想还,如果是真没有钱还的话双方可以 通过协商解决看怎样还钱,如果对方根本不想还,直接收集证据起诉就可以了。
  
  欠款纠纷_欠钱不还怎么处理?债务人死亡债务该如何处理
  
  1、债务人的配偶承担偿还责任的情形。
  
  债务人的债务属于夫妻共有债务的,死亡债务人的配偶负有偿还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九条第三款规定:“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清偿”。根据反向解释规则,夫妻实行共同财产制或虽实行个人财产制但第三人不知道其约定的,均为夫妻共同债务。
  
  2、债务人的遗产继承人承担债务的情形
  
  死亡的债务人有继承人并且继承人继承了其财产的,应当对债务人生前的债务承担清偿责任。但是继承人清偿被继承人生前的债务的以遗产实际价值为限。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的,除非继承人自愿偿还,否则不承担清偿责任。如果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生前的债务可以不负偿还责任。也就是说,继承人是否承担偿还责任的事实基础是其是否继承了遗产。

以上内容由江成天津律所律师提供,若您案情紧急,找法网建议您致电江成天津律所律师咨询。
江成天津律所律师主任律师
帮助过4875好评数16
  • 办案经验丰富
  • 咨询解答快
天津市滨海新区响螺湾中央商务区集华道富力广东大厦2506室
185-2215-7017
在线咨询
LAWYER INFORMATION
律师信息
  • 律师姓名:
    江成天津律所
  • 执业律所:
    江苏江成(天津)律师事务所
  • 职  务:
    主任律师
  • 执业证号:
    31120*********058Y
CONTACT ME
联系本人
  • 服务地区:
    全国
  • 咨询电话:
    185-2215-7017
  • 地  址:
    天津市滨海新区响螺湾中央商务区集华道富力广东大厦2506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