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国有土地使用证》、《商品房销售(预售)许可证》。《商品房销售(预售)许可证》配有镜框,要求悬挂,其他证书都是存档用的,没有张贴、悬挂的要求。
两书是:《住宅质量 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
《国有土地使用证》
经土地使用者申请,由城市各级人民政府颁发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的法律凭证。该证主要载明土地使用者名称、土地坐落、用途、土地使用面积、使用年限、“四至”范围等。
《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建设单位向土地管理部门申请征用划拨土地前,经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确认,该项目符合城市规划的法律凭证。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有关建设工程符合城市规划需求的法律凭证。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有关建设工程符合城市规划需求的法律凭证。
《商品房销售(预售)许可证》
市、县人民政府房地产管理部门允许房地产开发企业销售商品房的批准性文件。
合法进入市场的住宅房,才具有国家承认的产权。在签订购房合同之前一定要查验房地产商是否具有合法的售房手续,各种售房文件、证件(即上述的“五证”和“两书”)是否完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