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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证是两个人的名字怎么分割?
来源:彭晨律师
发布时间:2018-1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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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子已经是我国比较传统的一个问题了,结婚时房子必备,离婚时房子必分。一般为了家庭的保障会在房产证上写上双方的名字,但是在离婚的时候,都觉的房子归自己所有,在进行房产分配的时候无法协商一致,那么按照法律规定这种情况房子应该如何分割?


1,要看房子是在婚前还是婚后买的,婚前买的,就是一方个人的婚前个人财产,另一方无权分的。若是婚前一方买的,但婚前或婚后加了另一方的名字,则是双方的共同财产。


2,房子若是婚后买的,若双方对于房产没有特别约定,即使是只有一个人的名字,也是你们夫妻共同财产,应当平分。


3但无论是婚前还是婚后买的,若一起还贷款了,婚后共同还贷款部分及增值部分,应平分。


相关法律知识:


一、婚前购买的商品房,此处商品房指已经在婚前付清购房款,该房屋属于婚前购买房屋的一方所有。


二、使用权性质的房屋由一方在婚前承租的、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购买的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不论房屋权属证书登记在夫妻哪方名下的,都是夫妻共同财产。


三、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房的处理:


(一)父母出资购买的房屋在婚前子女名下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的个人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


(二)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一方的除外。


四、婚前以一方名义购买的按揭商品房,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归还贷款的,在离婚时已经取得房屋完全产权的


(一)婚前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的那方是合同的当事人,合同的权利义务由该方承担;


(二)婚前由一方名义支付的首期属于支付方个人财产;


(三)房屋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的增值部分属于夫妻双方共同共有;


(四)由取得该房屋产权的购房一方按照(一)——(三)的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在离婚的时候,双方如果就房子的分割无法达成一致,可以请求法院进行分割,按照一定的规范和实际的情况进行判决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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