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丽侠律师亲办案例
写欠条或借条的时候注意了
来源:王丽侠律师
发布时间:2018-12-04
浏览量:295

一、案情回顾

2018年3月17日,黄某以要买车而自己手头资金不足为由向赵某借款八万元,黄某给赵某打了一张欠条,内容为:今欠赵某八万元用于购买某某牌轿车,并约定还款方式,注明欠款人及时间。之后黄某并没有按照约定方式还款,赵某多次催促其还款,黄某均不履行甚至不再接电话切断联系,赵某遂将黄某起诉至法院。

二、案情分析

黄某给赵某写的是一张欠条,没有约定具体的还款日期,我们得先清楚这张欠条的诉讼时效,即确认欠条的有效期,如果过了诉讼时效再主张就不受法律保护了。另外,很多人会将欠条与借条混为一谈但是欠条与借条的诉讼时效并不完全相同,具体来说分为以下四种情形:

(一)约定还款期限的欠条:

诉讼时效从还款期限届满的次日起计算满3年。比如,约定2017年12月31日还款,则从2018年1月1日起计算3年,债权人应在这3年内起诉要求还款。

(二)没有约定还款期限的欠条:

欠条未约定还款日期的,诉讼时效为自出具欠条或最后一次催告后3年内。上述案件中,赵某多次催促赵某还款,应该从赵某最后一次催告的次日起算3年。如果打完欠条后,赵某一次都未催告过,则从出具欠条的次日起算3年。

需要说明的是,此类诉讼案由应为基础法律关系,欠条可能因为多种原因产生,比如因买卖产生欠款,因利息产生欠款,因损害赔偿产生欠款等等,写欠条的原因并不会很明确。这也说明欠条与借条是不同的,借条证明借款关系,欠条则不一定;借款肯定是欠款,但欠款并不是借款,并且两者的诉讼时效也略有不同。

(三)约定还款期限的借条:

约定了还款日期的借条和欠条,时效是一样的,诉讼时效都是从还款期限届满的次日起计算满3年。

(四)没有约定还款期限的借条

没有约定还款日期的借条,诉讼时效是有别于欠条的:借款时如果借条上没有写明还款日期,出借人可以随时要求借款人还款,借款人也可以随时向出借人还款。诉讼时效从权利人主张权利之时开始计算,借条的效力最长可达20年。

三、注意事项

(一)单据基本内容:

生活中,在要求借款人或欠款人打条时一定要写明是欠条还是借条,因为两者诉讼时效并不相同。另外在条上还要注明出借人、借款人或欠款人、借款或欠款时间、借款或欠款金额、金额大写、还款时间还款方式、签字、捺指纹、盖章等基本内容。

(二)具体细节

1、最好写成“借条”,毕竟欠条的诉讼有效期只有三年,超过这一期限,债主就会丧失胜诉权,便不受法律保护,而借条的有效期最长可达20年。还要写清楚是“借”还是“借到”,虽然一字之差,意思表达却不相同,会导致时效、证明力的不同,大大影响胜诉可能性,一般写成“现收到某某出借的”或“今借到某某”等形式。  

2、最好留下身份信息,比如身份证号或身份证复印件,这样可以降低以后产生纠纷进行起诉时搜集证据的难度。

以上内容由王丽侠律师提供,若您案情紧急,找法网建议您致电王丽侠律师咨询。
王丽侠律师主任律师
帮助过183165好评数1583
  • 办案经验丰富
  • 服务态度好
  • 咨询解答快
郑州市郑东新区东风南路与商鼎路交叉口东北角升龙广场3号楼B座1013
LAWYER INFORMATION
律师信息
  • 律师姓名:
    王丽侠
  • 执业律所:
    河南沃华律师事务所
  • 职  务:
    主任律师
  • 执业证号:
    14101*********124
CONTACT ME
联系本人
  • 服务地区:
    全国
  • 地  址:
    郑州市郑东新区东风南路与商鼎路交叉口东北角升龙广场3号楼B座10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