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常认为,意思表示解释是,法院或仲裁机构在纠纷裁判中因意思表示不清楚、不明确发生争议的情况下进行的解释。不同的解释将决定当事人实体权利和义务分配。关于意思表示的解释规则,民法总则第142条,在区分是否有相对人的基础上规定了两款。第一款:“有相对人的意思表示的解释,应当按照所使用的词句,结合相关条款、行为的性质和目的、习惯以及诚信原则,确定意思表示的含义。”由于有相对人,因此,解释时倾向客观标准,对于当事人真意的探求,让位于一般人的理解(参照词句使用的习惯、诚信原则、行为性质等确定),以避免给相对人带来不必要的损失。第二款规定:“无相对人的意思表示的解释,不能完全拘泥于所使用的词句,而应当结合相关条款、行为的性质和目的、习惯以及诚实信用原则,确定行为人的真实意思。”由于没有相对人,倾向于主观主义,为探求当事人真意,甚至可以抛开对于词句的通常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