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大伟主任律师主页
杨大伟主任律师杨大伟主任律师
留言咨询
杨大伟主任律师亲办案例
生育津贴怎么算?
来源:杨大伟主任律师
发布时间:2018-11-28
浏览量:181

生育津贴是生育保险待遇的一部分,其发放是按照职工所在用人单位月缴费平均工资除以30天,再乘以产假天数计发。单位的月缴费平均工资是我们无法掌控的,因此生育津贴的多少,更多是取决于产假天数的多少。

 

按照《劳动法》第六十二条规定,女职工生育享受不少于90天的产假。

 

国务院2012年制定的《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七条规定,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

 

另外,由于各地实际情况不同,国家层面并未对生育奖励假进行统一规定。而是由各省在制定计生条例时自行决定。按照相关规定产假最长的省份可延长至一年,比如重庆和吉林。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可以获得延长生育假的奖励或者其他福利待遇。新增加生育奖励假一般都纳入生育津贴支付范围,其工资由生育保险基金按照生育津贴支付标准支付。

 

最后,我们来总结一下,生育津贴的计算公式为:

职工所在用人单位月缴费平均工资除以30天,再乘以产假天数

 

以上内容由杨大伟主任律师提供,若您案情紧急,找法网建议您致电杨大伟主任律师咨询。
杨大伟主任律师主任律师
帮助过12025好评数140
  • 办案经验丰富
  • 服务态度好
  • 咨询解答快
上海市静安区中兴路1500号新理想大厦9楼
LAWYER INFORMATION
律师信息
  • 律师姓名:
    杨大伟主任
  • 执业律所:
    上海市华荣律师事务所
  • 职  务:
    主任律师
  • 执业证号:
CONTACT ME
联系本人
  • 服务地区:
    上海
  • 地  址:
    上海市静安区中兴路1500号新理想大厦9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