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乐维律师亲办案例
第二次离婚诉状范本
来源:曹乐维律师
发布时间:2018-11-16
浏览量:265

原告:张X,男,1976年5月14日出生,汉族,北京XX包装制品有限公司职员。住址:北京市西城区(原宣武区)X路80号13号楼106号

联系电话:XXXX00325X

被告:凡X,女,1979年7月14日出生,汉族,无业。现住北京市西城区(原宣武区)X路80号13号楼106号

联系电话:XXXX89353X

案由:离婚纠纷

诉讼请求:

1、判决原告与被告离婚;

2、判决婚生女张佳X由原告抚养;

3、依法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事实与理由:

原告与被告经自由恋爱,于2002年5月12日在北京市XX区婚姻登记处办理结婚登记。婚后于2004年2月18日生育一女,取名张佳X。双方在婚后共同生活期间因价值观不同,在处理家庭及事业等各方面问题上皆存在分歧,直至发生争吵,家庭矛盾逐渐尖锐。因双方矛盾加大且无法再继续沟通相处,感情完全破裂,原告方经慎重考虑,曾于2012年11月向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法院起诉要求离婚,后经法院判决驳回原告离婚诉求,现原判决已经生效6个月,双方在此期间仍无法和解及沟通,夫妻感情已经彻底破裂,现依法再次起诉恳请法院判决原被告离婚。

双方的婚生女张佳X已满十岁,可以在考虑孩子意见的基础上由法院判决归原告抚养,另一方依法支付抚养费用。

双方在婚后由原告方父亲出资购买的在原告名下的位于北京市西城区X路80号13号楼106号住房一套,虽是原告父亲对原告单方的赠与,但考虑到夫妻情分及对孩子的照顾,原告愿意将该房屋作为夫妻财产在离婚时分割部分产权折价款给女方。此外,原、被告双方名下各有一辆小轿车,分别是车牌号为京NXXX48的奥迪A6轿车及车牌号为京KXXX12的雪弗兰乐风轿车,离婚后由双方各自所有。以上事实望人民法院审查并依法判决。

此致

北京市西xx人民法院

起诉人:

201x年7月日



由于出轨导致离婚索赔的有效方法

1.如发现有出轨的情况,可请专业律师指导,提前锁定证据。如果能准备确凿的证据证明重婚或同居,也许能争取几万元的赔偿。

2.在离婚诉讼中,法院会先进行调解,调解不成再判决。可积极争取调解,通过调解争取更有利的财产分配方案。

3.最有效的维权方法,当然是提前签协议了:

比如两人感情还时,可以签订协议约定:如任何一方出轨,则财产分配……

或知道一方出轨后,通过谈判签订协议要求多分财产……

自愿、合法的协议是受法律保护的,这也是最有可能让出轨方净身出户的方法哦。

法律,不是到打官司时才有用的,官司打得再好,最多也就获得几万、10万元的赔偿。

如果在事前前签好协议,也许是几百万、几千万的差别哦。

第二次离婚对于判离的成功率不清楚或想要提高判离的成功率,请您都来华律网询问律师。


本文章转自网络,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

以上内容由曹乐维律师提供,若您案情紧急,找法网建议您致电曹乐维律师咨询。
曹乐维律师主办律师
帮助过65000好评数885
  • 办案经验丰富
  • 服务态度好
  • 咨询解答快
(1)总部在汉口武广写字楼34楼3401室;(2)洪山分所地址在街道口群光广场旁百脑汇写字楼27楼,2701至2705
LAWYER INFORMATION
律师信息
  • 律师姓名:
    曹乐维
  • 执业律所:
    湖北尊而光律师事务所
  • 职  务:
    主办律师
  • 执业证号:
    14201*********167
CONTACT ME
联系本人
  • 服务地区:
    湖北
  • 地  址:
    (1)总部在汉口武广写字楼34楼3401室;(2)洪山分所地址在街道口群光广场旁百脑汇写字楼27楼,2701至27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