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雪蕾律师亲办案例
离婚财产分析
来源:张雪蕾律师
发布时间:2018-1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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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婚前一方出资且取得房产证
案例:杨过2014年全款购买了房屋,2015年拿到房产证,2016年与小龙女结婚,2017年两人离婚,属于个人财产,这时候的房子全部属于杨过。
实践中也有人说我们已经结婚很多年了,这房是子不是就转化为共同财产了?1980年的婚姻法中说,结婚8年后,婚前个人财产自动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2001年新婚姻法进行了修改,婚前个人财产永远自动不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
根据婚姻法第十八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一)一方的婚前财产;”婚姻法司法解释一:“第十九条   婚姻法第十八条规定为夫妻一方所有的财产,不因婚姻关系的延续而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二、婚前一方出资,婚后取得房产证
案例:杨过2014年全款购房,2015年与小龙女结婚,2016年拿到房产证,证上登记的是杨过个人名字,2017年两人离婚。属于杨过个人财产。
在处理这个问题时,遇到一个法条之间的矛盾,因为物权法规定不动产以登记为生效要件,通俗说你拿到房产证的那一天这个房子才真正属于你,你婚后取得房产证,那么就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但法院审判实践中为何违背了物权法这一规定,认为房子全部属于杨过呢?这是因为,实践中房子的购买到取得房产证之间一般会有一到两年的时间,这是我国行政程序滞后的中国特色。但不能因为程序的滞后而损害了杨过的实际权益,因此,这种情况下仍旧认为房子全部属于杨过。
三、婚前一方借款购房,婚后共同偿还,登记一方名下
案例:杨过2004年借款购房,2005年与小龙女结婚,2006年拿到房产证,证上登记的是杨过个人名字,结婚期间两人共同还款,2017年两人离婚。房子认定为杨过的婚前个人财产,但是应当给予小龙女一定的补偿。
这种情况乍一看像是婚前个人出首付,经过银行贷款,然后婚后共同还贷款。但不同于银行贷款的是,这是通过私人之间的借款,没有履行抵押手续,而是婚后用共同财产偿还了婚前个人债务。因此,房子分割的时候类推司法解释三第十条:“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四、婚前一方支付全部房款,房产登记双方名下
案例:杨过婚前全款买房,房产证上是两个人的名字,但小龙女还是决定留在绝情谷不跟他结婚,这样就不涉及夫妻共同财产的问题,变成了同居财产的分割,这时候,就要一种方式是按照比例进行分割,上海法院规定对于小龙女(未出资方)进行适当分割,比例控制在10%--30%;
反过来,双方最终结婚,这个时候,就要看办理房产证的时候,双方有没有协议,一般不动产局会问,你们是按份共有还是共同共有?如果是按份共有,就要约定比例,约定的比例是多少,离婚就按这个比例分。如果没有约定,就一人一半。这时候就不管是否是你婚前全部出资,这是因为,房产证增加名字的行为,根据司法解释三视为赠与,且已经变更登记,赠予完成。所以,婚前全款买房的朋友们,在房产证增加姓名的时候要注意了。
五、婚前一方个人出资,登记在对方名下
案例:这种又分为三种情况:一是杨过婚前全款买房,婚前登记在小龙女名下,然后结婚;二是杨过婚前全款买房,婚前登记在小龙女名下,然后没有结婚;三是杨过婚前全款买房,结婚后,登记在小龙女名下。
第一种是以结婚为目的的赠与,结婚目的达到的情况下,视为赠与,房子属于小龙女的婚前个人财产;第二种,结婚目的没有达到的,可以参照返还彩礼的方式处理;第三种,要看杨过是否有口头或者书面的明确的赠与意思表示,比如是否有赠予协议,是否承认赠予行为,如果属实,则属于小龙女个人财产,如果不属实,则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一人一半。
六、婚前双方共同支付全部房款,并登记在双方名下
案例:如果婚前登记,按份共有,有约定从约定,没约定按照出资比例分割;如果婚后登记,有约定从约定,没有约定就共同共有,等额分割。
七、婚前双方共同支付全款购房,但登记在一方名下
案例:杨过、小龙女各出资100万买房,婚前登记在了小龙女名下,这时候如果没结婚,就按照同居财产,按出资比例分割;如果结婚了,则视为婚前赠予,属于小龙女个人财产;婚后登记在小龙女名下,那房屋认定为共同财产。
八、婚前一方首付并办贷款,婚后登记在出资一方名下
案例:这种是生活中最常见的,杨过出首付,登记在杨过名下,然后跟小龙女一起还贷款。司法解释三规定,首先双方协议处理,其次不能达成协议的,判给首付款支付方,然后对还贷部分及增值部分对于另一方进行补偿。
这都好理解,问题是怎么补偿?北京高院统一了计算方式,婚后还贷的本金利息除以购房款加全部利息,乘以房屋现值除以二。
上面这个公式需要这些证据来补充计算,购房合同、首付证明、贷款合同、共同还贷明细、房产证、房屋现值。
还有人会问:如果婚内一方是全职太太,还贷全是男方工资或者公积金还贷,那么这种情况如何计算?
婚内男方的工资、公积金属于婚内取得的夫妻共同财产,除非可以证明还贷的财产是男方个人财产,才不适用这一条。
婚前购房,总价240万,首付50万,贷款190万,共同还贷的本金是25万,利息3万,两年之后离婚,市场价350万。结果20万。
司法解释三:“第十条   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九、婚前个人名下全款房屋,婚后处置
案例:杨过婚前有一套房子,结婚以后买了,然后用这笔钱又买了另外一套房子,这套新房子如何认定?这还要分情况考虑:
1.婚前小房子卖了,加一部分钱,买大房子,属于共同财产。反过来卖大房子换小房子,可以认定为个人财产,这只是财产形式的一个转化。
2.用途必须是自住,若是炒房,属于经营收益,应当属于共同财产。
3.房屋还应登记在个人名下。
十、父母出资全款购买房产,登记在自己子女名下
案例:婚前/婚后杨康老两口全款出资给杨过购买房产,登记在杨过名下,根据司法解释三认定为父母对杨过的单独赠予,属于杨过个人财产。
十一、父母出资全款购买房产,登记在对方名下
案例:婚前杨康老两口全款出资给小龙女买房,登记在小龙女名下,且杨过小龙女最终结婚,认定为对小龙女的单独赠予,属于小龙女个人财产。如果杨过小龙女没有结婚,认为结婚目的未达到,可按照要求返还彩礼的规定,返还彩礼。
婚后杨康老两口全款出资给小龙女卖房,登记在小龙女名下,认定为婚内第三人对夫妻的赠予,属于共同财产。
十二、父母出资部分购买房产,登记在自己子女名下
案例:婚前杨康老两口出了首付,以杨过名义购买房产,房产登记在杨过名下,婚后夫妻共同还贷,认定为首付部分是杨过的个人财产,房产是共同财产。也就是说,首付部分不享受房屋增值,是多少钱,离婚的时候就固定分多少钱。除此之外,剩下的两人再平分。
婚前杨康老两口出首付,并且还贷,房产登记在杨过名下,视为全款出资给杨过买房,单独赠予,个人财产。
十三、父母出资部分购买房产,登记在对方名下
案例:婚前杨康老两口出了首付,以小龙女名义购买房产,登记在小龙女名下,认定为首付部分是小龙女的个人财产,房产是共同财产。
婚前杨康老两口出首付,并且还贷,视为全款出资给小龙女买房,类比上面说过的婚前全款给小龙女买房的情况认定。
这两种情况都太极端了,没有哪个父母这么实诚,除非人傻钱多。
十四、双方父母共同出资购房
这种不管全款还是部分,登记在谁的名下,均按照出资比例进行分割。
实践中,所有父母出钱买房的这种情况,还有另外一种理解,认为是父母借钱给夫妻买房,离婚的时候,父母会要求夫妻偿还借款。这时候,就认定为双方共同债务,但需要父母一方提出证据来证明借贷关系,比如借条、付款凭证,借款的时间、地点、来源、去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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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律师姓名:
    张雪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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