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谦律师亲办案例
除了失业金,还有这些待遇可领
来源:杨谦律师
发布时间:2018-11-13
浏览量:169

       我们都知道失业了可以去找所在地社保局领失业金,但是,你知道原来按月领取失业金的人除了每月的失业金,失业保险待遇还多着呢!

      失业保险是国家通过立法强制执行,由政府负责建立基金,对非本人意愿中断就业而失去工资收入的劳动者提供一定时期的物质帮助及再就业服务的一项社会保险制度。换句话说,失业保险金是针对非本人意愿失去收入的人群提供一定期间内的物质帮助的。

按所在地区本市最低工资标准的80%按月领取失业保险金。缴费时间一至四年的,每满一年,失业保险金领取期限为一个月;四年以上的,超过四年的部分,每满半年,失业保险金领取期限增加一个月。失业保险金领取期限最长为二十四个月。

      如目前广州市最低工资是1895元/月,则失业金为1895×80%=1516元/月。失业保险金随本市最低工资标准的变化而变化。求职补贴:标准为本人失业前十二个月平均缴费工资的15%,领取期限最长不超过六个月。求职补贴随失业保险金按月发放。

       如失业前平均缴费工资为4000元的,则每月领取4000×15%=600元/月。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从次月开始,不再发放求职补贴。

基本医疗保险待遇: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个人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参加本市社会基本医疗保险,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生育补贴:女性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生育的,可以申请一次性加发失业保险金,标准为生育当月本人失业保险金的三倍。

职业技能鉴定补贴: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在本省参取得相应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后可以领取。同次领取失业金期间,补贴领取次数不超过两次。

职业技能鉴定补贴的标准为当次职业技能鉴定费。同一次职业技能鉴定已经享受相关就业专项资金等补贴的,不再享受本项补贴。

文章摘自网络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


以上内容由杨谦律师提供,若您案情紧急,找法网建议您致电杨谦律师咨询。
杨谦律师主办律师
帮助过63950好评数777
  • 办案经验丰富
  • 服务态度好
  • 咨询解答快
武汉市洪山区街道口群光中心2701室
158-2759-2839
在线咨询
LAWYER INFORMATION
律师信息
  • 律师姓名:
    杨谦
  • 执业律所:
    湖北尊而光律师事务所
  • 职  务:
    主办律师
  • 执业证号:
    14301*********618
CONTACT ME
联系本人
  • 服务地区:
    湖北
  • 咨询电话:
    158-2759-2839
  • 地  址:
    武汉市洪山区街道口群光中心2701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