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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协议书要求有哪些?离婚协议书有哪些风险?
来源:张联平律师
发布时间:2018-11-07
浏览量:872

夫妻选择协议离婚时,一定要签订离婚协议书,离婚协议书必须为书面形式,由夫妻双方当事人签字,并经法庭或婚姻登记管理部门认可,才具有法定效力。接下来跟着找法网小编一起来了解一下离婚协议书以及离婚协议书有哪些风险的相关内容吧。


  一、离婚协议书要求有哪些


  (一)离婚协议书的内容规范


  1、明确表示双方自愿离婚;


  2、协议内容为双方自愿达成;


  3、有对子女抚养、财产和债务的一致处理意见。


离婚协议书要求有哪些?离婚协议书有哪些风险?
  (二)离婚协议书的形式要求


  1、使用A4纸张、蓝黑墨水笔或者黑色签字笔书写或打印;


  2、提交一式三份离婚协议书并在婚姻登记员面前签名;


  3、协议内容应当清晰可辨,不得涂改。


  (三)离婚协议书的合法有效


  1、协议约定内容不得违法国家法律法规;


  2、协议约定内容不得侵犯第三人合法权益;


  3、协议约定内容不得剥夺或者限制一方合法权利。


  二、离婚协议书有哪些风险


  (一)离婚协议书的内容,常常留有隐藏。


  对于离婚协议的内容,由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就可以,由于当事人的法律素质有限,因此,协议书中涉及财产、子女、债权债务的处分,往往考虑不周全,措辞不严谨,容易产生纠纷。加上有些婚姻登记机关的对离婚协议的内容审查不严格,在审核相关离婚协议时,看不到离婚协议书中隐藏的风险,或对一方当事人不利的因素,导致留有隐患。


  (二)在民政局备案的离婚协议书,不具有法律强制执行效力。


  协议离婚的协议书内容,不像法院的判决和调解书一样,具有法律效力。协议离婚后,当一方不履行离婚协议中的内容时,另一方必须向法院另行起诉解决,而离婚协议书中约定的内容,不一定百分之百能够得到法院的支持,有很大的不确定性。通过法院达成的调解离婚,或是法院做出的离婚判决,才具有可强制执行的效力。当一方不履行调解书或判决书的内容时,另一方可以申请强制执行,法院通过强制措施使对方必须履行义务,更有保障。


  (三)对于离婚协议书的内容,当事人从诉讼程序上有反悔的权利。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的相关规定:男女双方协议离婚后一年内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变更或者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但该司法解释同时规定,人民法院审理后,未发现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应当依法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但法律赋予一方当事人离婚后一年内从司法程序上有反悔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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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联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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