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购房过程中,借名登记的行为,实务中颇为常见。根据目的的不同,双方签订的借名登记协议效力不一,如果是为了规避法律的强制性规定,应当无效。如果未发现违法之处,理应当尊重当事人自己的意思自治。
在借名登记的情况下,如果名义登记人处分了房屋,究竟是有权处分还是无权处分,是一个难点问题,如果按照公式公信原则之精神,不动产登记具有公信力,当名义登记人处分房屋时,买受人完全可以相信是有权处分,进而将此项交易视为正常买卖,在办理过户登记后,买受人即为继受取得房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