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家顺律师亲办案例
关于诉讼离婚
来源:李家顺律师
发布时间:2018-10-24
浏览量:188

      我国的离婚诉讼当中,夫妻感情破裂是诉讼离婚的必备条件,也是法院判定是否准予离婚的的依据。认定夫妻感情是否破裂,应当考虑双方的婚姻基础、婚后感情、离婚原因及夫妻关系现状及有无和好的可能多方面进行考虑。

      但,是许多离婚案件当中,一方是不知所踪的,法院很判断双方的感情到底有没破裂等等。往往,许多人就以分居已达两年为由提起离婚诉讼,结果法院多是以证据不足判决不离。

      那是否没证据证明夫妻感情破裂的证据就不能提离婚了呢?答案当然不是。没有直接的证据也可以间接取证,比如有对方的手机号码,多天联系对方,对方不接的,发QQ联系或微信联系,对方没回复的等等诸多方面的证据可以采集。只要稍有关联即可以当作证据使用。

    许多人会问,是否分居了两年就是自动离婚了?当然不是。合法婚姻的离婚途径只有两种,要么协商去民政局离婚,要么诉讼离婚,分居两年仍然是夫妻关系。只不过分居两年可以当中法定离婚的一个事由,但实践中因为举证问题,分居两年取证相对难。

      本律师认为,如果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无法协商一致的,就算感情破裂的证据不够充分,也应当尽快向法院提起诉讼,因为时间越拖,要判决离婚的时间就越长,即使半年一年认为证据收集完毕了,第一次诉讼离婚法院仍然可能判决不离。离婚诉讼是可以再次起诉的,但是要在第一次起诉生效判决后六个月后才能提第二次起诉。第二次起诉判决离婚的可能较大。所以感情已破,还是尽早提起诉讼为宜。

      

以上内容由李家顺律师提供,若您案情紧急,找法网建议您致电李家顺律师咨询。
李家顺律师主办律师
帮助过296好评数8
  • 办案经验丰富
东莞市东城西路220号二楼
LAWYER INFORMATION
律师信息
  • 律师姓名:
    李家顺
  • 执业律所:
    广东铁越律师事务所
  • 职  务:
    主办律师
  • 执业证号:
    14419*********144
CONTACT ME
联系本人
  • 服务地区:
    广东
  • 地  址:
    东莞市东城西路220号二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