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静律师亲办案例
广州加盟开店后亏损了公司就一定要赔偿吗?
来源:张静律师
发布时间:2018-10-19
浏览量:189

律师解答:不一定。关键看公司方承诺的服务有没有到位,有没有违约行为。如果公司没有违约行为,则加盟商的亏损不会得到赔偿。另外,起诉时候的诉讼请求怎么写也很总要,如果写错的话很容易得不到赔偿,建议根据自己的情况当面咨询专业律师。

判决书节选:

本院认为:合同签订后,原告已开设店铺实际从事经营,原告确认参加了由被告组织的培训,被告提供了到店指导服务以及技术软件,原告接收了被告提供的货物并实际售卖,可见被告已经履行了其合同义务。现原告主张解除合同,被告业已同意解除,故本院认定涉案合同予以解除。关于原告要求被告退还加盟费及赔偿损失,本院认为,原告在签订合同之前已对被告信息有所了解,被告网站上亦显示有相关特许资源信息,在被告已履行合同主要义务的情况下,原告主张被告未履行信息披露义务、隐瞒信息以及提供虚假信息证据不足,被告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并无过错,故对原告该部分主张本院不予支持。

综上所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六十条,《商业特许经营管理条例》第三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四条第一款之规定,判决如下:

 裁判结果

一、原告王某与被告广州XX美容有限公司于2016年7月12日签订的《品牌合作协议书》予以解除;

二、驳回原告王某的其他诉讼请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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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律师姓名:
    张静
  • 执业律所:
    广东合拓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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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办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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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4401*********9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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