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拒不执行判决、裁定怎么办?
来源:王丽侠律师
发布时间:2018-10-17
浏览量:2260

欠钱不还,起诉到法院,法院作出判决、裁定后仍然不还钱,生活中这种老赖屡见不鲜,对于这种情况该怎么办呢?

一、案情回顾

王某某与程某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经人民法院审理,判令被告程某某给付王某某借款20万元整。

判决生效后,程某某未在判决确定的期限内履行义务,王某某于是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人民法院作出执行通知书及执行裁定书并送达被执行人程某某,被执行人程某某于2014年先后给付王某某少部分款项后再未给付。
  人民法院在执行过程中查明,被执行人程某某名下有一间个人商铺,其将该商铺抵押给银行用于贷款430万元,在执行通知书及执行裁定书送达后程某某先后四次将其铺中的部分房屋出租,获得租金170000元,但被执行人程某某未将其获取收益的情况告知人民法院,也未将该款项用于履行本案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

遂执行法院将被执行人程某某以涉嫌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公安局刑警队传唤犯罪嫌疑人程某某对其讯问后予以刑事拘留。经公安机关侦查,法院所查明的情况属实,遂人民检察院对程某某批准逮捕,最终检察院向法院提起公诉,指控程某某犯拒不履行判决、裁定罪。

二、最终判决
  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程某某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其行为已触犯法律,构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但程某某当庭表示认罪,可酌情从轻处罚,庭审前已全部付清欠王某某的借款本金及利息,王某某亦对程某某表示谅解,可酌情从轻处罚。最终法院以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判处程某某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二年。

三、案情分析

本案中,被执行人程某某在执行过程中,先后多次获得收益,但是其并没有将其获取收益的情况告知人民法院,也未将该款项用于执行本案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有能力执行义务而不执行,情节严重,构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依据法律规定: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法官在做判决时,是结合具体案情综合考虑了被告人的认罪态度等各种情形来进行量刑的。

四、小结

法院判决、裁定作出后,被执行人仍不履行生效判决确定的义务的(比如:还款,返还原物等),当事人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如果被执行人有能力执行但拒不执行,甚至有隐藏、转移、故意毁损财产或者无偿转让财产、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等行为的,法院将对其采取查封房产、扣留财物、冻结工资账户、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限制高消费等措施,还会对其进行司法拘留。

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将触犯刑法中的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公安局将对其进行刑事拘留。检察院提起公诉的,是可能会被判处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的。但是如果被执行人无执行能力,比如贫困户、低保户,生活困难,无收入来源,无财产可供执行,不属于“有能力执行”,不能构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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