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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人被人哄骗将房产过户了怎么办?

作者:杨志峥  更新时间 : 2018-10-11  浏览量:666


近期,有数个当事人在法律咨询时称自家老人被人哄骗,将自己名下的房产过户给了他人,面对这种情况怎么办?北京诵盈律师事务所杨志峥律师对这类问题在司法实务中的一般处理方式,在本文中做出了回答。

我国房屋办理过户的情形主要有三种:继承、赠与和买卖。老人以不同的方式过户,或者处分了自己的房产,有不同的处理方式。

因继承引发的房产纠纷。法律规定了两种继承方式:法定继承和遗嘱继承,通常继承纠纷都是由被继承人未订立遗嘱,或者订立的遗嘱对财产分割不明确引发的。法院在处理继承案件时,出于尊重被继承人的意愿,并且合法合理的处理被继承人的遗产,作出的每一个判决都有法可依、有章可循。杨志峥律师提示,法律规定被继承人生前订立多份遗嘱的,以最后订立的遗嘱为准,因此老人对自己先前所立遗嘱中的房产处分后悔了,可以按照自己的意愿再拟定一份遗嘱。需要注意的是,遗嘱属于法律中的要式民事法律行为,也就是说遗嘱在形式层面一定要严格按照法律规定,否则在发生继承纠纷时法院会认定遗嘱无效。另外,由于公证遗嘱的效力最高,若想要变更先前订立的公证遗嘱,只能再次来到公证机构办理变更公证遗嘱手续。当继承人认为老人生前所立的遗嘱中,对房产的处分是被人哄骗的,则可以主张该遗嘱无效,出具更新的遗嘱或者效力更高的公证遗嘱。

因赠与引发的房产纠纷。老人被人哄骗签订赠与合同将自己的房产赠与给他人的,可主张赠与合同无效或者申请撤销赠与合同。《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九十二条:“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
  (一)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的近亲属;
  (二)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
  (三)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

司法实践中,经常出现老人将房子过户给了他人,要求其承担扶养晚年的义务,但房屋过户之后对方不履行扶养义务的纠纷。这种情况下,老人可以拿起法律武器争取自己的合法权益,向法院主张赠与合同无效。

因二手房买卖引发的房产纠纷。有些不法人士利用老人法律知识薄弱,与老人签订房屋买卖合同,低价从老人手中购得房产,往往家属得知后要维权时房屋已经过户了。那这种情况下房产还能被追回吗?权利被侵害的当事人可以根据具体案情,搜集相关证据并起诉至法院,请求认定买卖合同无效,或者申请撤销买卖合同。

杨志峥律师提示,司法实践中,我们遇到过很多当事人咨询,老人被别人哄骗过户了房产,想要回房产所有权怎么办的问题。但就像是俗语说的“打官司要讲证据”一样,此类问题归根到底要看当事人手头的证据,能否足以证明老人做出房产过户决定时的意思表示非自己真实意思表示。不过,证据问题一直是司法实践甚至是诉讼法法学界最复杂的问题。因此,若家中老人真的被骗将房产过户了,最好咨询相关专业律师,让律师根据具体的案情做出合理的处理方案,才能使自己和家人的合法权益得到保障。

以上内容由杨志峥律师提供,若您案情紧急,找法网建议您致电杨志峥律师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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