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合同标准输,个性合同来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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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1月1日实施的《劳动合同法》过去了十余年,至今来说该法对中小企业影响深远,再加上最近出台的社保统一由税务管理,这一系列的措施让广大中小企业主不得不考虑,企业的成本及管理该如何应对,有很多企业主或是人事直接从网上下载标准劳动合同范本,其实劳动局的范本直接按法律规定编制,所以直接按范本来签订的劳动合同发生劳动争议时,基本上没有胜诉的可能性。本文仅从劳动合同的应对发表以下几点拙见,以供互相学习。在拼博的路上,中小企业精英们,越来越重视法商的实际运用,这也是成长的必经心历。
劳动合同法第十七条 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二)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三)劳动合同期限;(四)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五)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六)劳动报酬;(七)社会保险;(八)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九)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
劳动合同除前款规定的必备条款外,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约定试用期、培训、保守秘密、补充保险和福利待遇等其他事项。
从以上可以看出,关键在后面的约定事项,一般劳动合同的内容都必须要考虑到以下几个约定问题:1、劳动合同中工作内容及工作地点的约定,简言这就是工作内容尽可能考虑到该员工有可能适用的多工种,地点至少约定总公司及分公司所在地,也就是说约定尽可能广。2、工资基数的问题,大多数都是按最低工资标准来执行,这牵涉到加班费的问题,有加班的公司特别应注意。3、变岗变薪的约定。4、社会保险中,请病事假及非因公负伤工资发放的约定,以及生育津贴的发放约定,都很重要,如果没有约定,按法律规定基本上公司承受较大的法律义务。6、教育培训费用的约定及配套房产的处置约定,以方便员工离职后处理。7、知识产权权属及费用约定事项,在一些新兴科技公司非常重要。8、保密及竞业约定,很多科技企业及准备上市的公司都要求签订相关协议,避免法律纠纷的产生。9、送达条款的约定,这也是所有合同必备条款设置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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