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建华律师亲办案例
齐鲁晚报2012年2月29日B04版:他要将13岁亲生子送人
来源:王建华律师
发布时间:2012-02-29
浏览量:976

 (本报记者 张浩)
  突然半身不遂,患病一年后,原本相互扶持的妻子不辞而别;身为父亲的周明学做出一个艰难的决定:送子。
家里积蓄花完,再也无力负担
  28日上午,记者来到昌乐县营丘镇西沙沟村周明学的家里。门从里面关着,敲了敲门,里面应了一声,差不多过了五分钟,周明学慢慢踱到了门前。自从得病之后,周明学的右半边身子就没了感觉,走路只能一点点的往前挪。 
  2010年8月初的一个夜晚,周明学从睡梦中突然醒来,,就在他想躺下继续睡的时候,突然发现自己的右半边身子没有知觉了。他慌忙叫醒妻子,连夜去了当地的医院,一检查:突发脑溢血。
  今年47岁的他原本是家里的顶梁柱,家里有几亩地,平时就到劳务市场上去打工。事发当天的下午,他还浇了浇地里的葱。然而一个不争的事实却摆在他们的面前,周明学成了一个“废人”。
  干不了活,但家还得维持,赚不到钱,可病不能不治。周明学说,住院一个月之后,家里的积蓄都已花光,再也无力负担,他就回到了家里。还是吃着脑络疏通的药,也还是什么活也干不了。 
  没了收入,家里一贫如洗。周明学的妻子就开始代替丈夫去劳务市场等工作,但是接到的活没有几个。
  2011年10月24日,周明学的妻子说自己不舒服,要去附近的诊所去看看。诊所离家很近,周明学在家里等了一个多小时,妻子还没有回来,他过去一问才知道,妻子根本就没去诊所。从那之后,妻子就再也没出现过。他也央人找过,但没有音信。  
  28日上午,记者来到周明学的家里,屋前一小堆玉米和来不及打扫的垃圾挨在一起,桌上摆着还没收拾的碗筷,一瓶辣椒酱打开了放在一边,在这个家里,只有门前的一条小白狗还能让人感觉一些生气。
为不拖累儿子,作出送子决定
  妻子的不辞而别让周明学深受打击。最让他担心的,还是自己上学的孩子。他自己没了劳动能力,儿子还在上小学。 
  周明学做不了饭,家里也没有别的吃的,姐姐每五天来一次,给他们爷俩送些馒头,平时周明学就把馒头热热,跟儿子一起就着咸菜、辣酱吃。
  一说起儿子,周明学眼里就泛着泪花。儿子今年上小学六年级,平时的学习成绩很好,去年年终考还得了第二名,然而现在,他已没有能力再供孩子上学。只有左边能动,饭都做不了。”周明学努力的说出几个字来,病情使得他现在话都说不完整,只能一点点的重复着才能让人辨别他说的是什么。
  “我把你叫别人领养,你考上大学能上,要是跟着我,最多能上初中。你选哪一个?”这是周明学跟儿子的一次谈话,他说不清楚,就写在了纸上,儿子没有说话,只是用手指指向了第二种选择。 
  虽然这样,周明学还是为儿子着急。“我不知道自己的病什么时候再犯,如果我不在了,孩子一个人咋办啊。”
  周明学萌生了让别人收养孩子的想法已不是一天两天。随着自己的身体状况越来越差,他也与周围的人商量这个事,没想到,却遭到了周围多数人的反对。 
  “要不是没法,谁舍得把亲儿往外送?”村里的一位大妈说,他们爷俩很可怜,但是两个人在一起还有个照顾,如果分开了,周明学自己一个人日子更难过。有人出主意让周明学的亲戚们帮衬一下,但是都有自己的家庭,都是上有老下有小,自己顾自己已经不错。 
  有些人甚至觉得他是炒作,想通过这种方式来换得别人的同情。村里给周明学办了低保,还有一部分的困难补贴,但是这些对于这个家庭的情况来说并没有多少改善。
  “如果不是没办法,谁舍得把亲儿子往外送?”周明学说,他不能眼睁睁看着孩子被他拖累,他只是想把孩子托付给个好人家,让他有饭吃,有学上。
律师说法 >> 收养得经过孩子同意 
  对于周明学将儿子送养是否合法,是否符合被收养人的条件,记者咨询了山东王杨律师事务所的王建华律师。 
  王建华律师告诉记者,如果父母确实有特殊困难,如重疾、高残、丧失劳动能力又无经济来源等情况,无力承担抚养义务,法律允许生父母将自己的子女送养他人,但要符合相关的送养规定。
  同时,根据《收养法》的规定,被收养人是未满14周岁的未成年人。周明学的儿子13周岁,符合规定,但收养时需征得被收养人的同意,因为他们已年满10周岁以上,已经具备了判断、辨明一些事务后果的能力。对于收养者,需符合收养人条件并应当依法办理收养登记。 

 (本报记者 张浩)
  突然半身不遂,患病一年后,原本相互扶持的妻子不辞而别;身为父亲的周明学做出一个艰难的决定:送子。
家里积蓄花完,再也无力负担
  28日上午,记者来到昌乐县营丘镇西沙沟村周明学的家里。门从里面关着,敲了敲门,里面应了一声,差不多过了五分钟,周明学慢慢踱到了门前。自从得病之后,周明学的右半边身子就没了感觉,走路只能一点点的往前挪。 
  2010年8月初的一个夜晚,周明学从睡梦中突然醒来,,就在他想躺下继续睡的时候,突然发现自己的右半边身子没有知觉了。他慌忙叫醒妻子,连夜去了当地的医院,一检查:突发脑溢血。
  今年47岁的他原本是家里的顶梁柱,家里有几亩地,平时就到劳务市场上去打工。事发当天的下午,他还浇了浇地里的葱。然而一个不争的事实却摆在他们的面前,周明学成了一个“废人”。
  干不了活,但家还得维持,赚不到钱,可病不能不治。周明学说,住院一个月之后,家里的积蓄都已花光,再也无力负担,他就回到了家里。还是吃着脑络疏通的药,也还是什么活也干不了。 
  没了收入,家里一贫如洗。周明学的妻子就开始代替丈夫去劳务市场等工作,但是接到的活没有几个。
  2011年10月24日,周明学的妻子说自己不舒服,要去附近的诊所去看看。诊所离家很近,周明学在家里等了一个多小时,妻子还没有回来,他过去一问才知道,妻子根本就没去诊所。从那之后,妻子就再也没出现过。他也央人找过,但没有音信。  
  28日上午,记者来到周明学的家里,屋前一小堆玉米和来不及打扫的垃圾挨在一起,桌上摆着还没收拾的碗筷,一瓶辣椒酱打开了放在一边,在这个家里,只有门前的一条小白狗还能让人感觉一些生气。
为不拖累儿子,作出送子决定
  妻子的不辞而别让周明学深受打击。最让他担心的,还是自己上学的孩子。他自己没了劳动能力,儿子还在上小学。 
  周明学做不了饭,家里也没有别的吃的,姐姐每五天来一次,给他们爷俩送些馒头,平时周明学就把馒头热热,跟儿子一起就着咸菜、辣酱吃。
  一说起儿子,周明学眼里就泛着泪花。儿子今年上小学六年级,平时的学习成绩很好,去年年终考还得了第二名,然而现在,他已没有能力再供孩子上学。只有左边能动,饭都做不了。”周明学努力的说出几个字来,病情使得他现在话都说不完整,只能一点点的重复着才能让人辨别他说的是什么。
  “我把你叫别人领养,你考上大学能上,要是跟着我,最多能上初中。你选哪一个?”这是周明学跟儿子的一次谈话,他说不清楚,就写在了纸上,儿子没有说话,只是用手指指向了第二种选择。 
  虽然这样,周明学还是为儿子着急。“我不知道自己的病什么时候再犯,如果我不在了,孩子一个人咋办啊。”
  周明学萌生了让别人收养孩子的想法已不是一天两天。随着自己的身体状况越来越差,他也与周围的人商量这个事,没想到,却遭到了周围多数人的反对。 
  “要不是没法,谁舍得把亲儿往外送?”村里的一位大妈说,他们爷俩很可怜,但是两个人在一起还有个照顾,如果分开了,周明学自己一个人日子更难过。有人出主意让周明学的亲戚们帮衬一下,但是都有自己的家庭,都是上有老下有小,自己顾自己已经不错。 
  有些人甚至觉得他是炒作,想通过这种方式来换得别人的同情。村里给周明学办了低保,还有一部分的困难补贴,但是这些对于这个家庭的情况来说并没有多少改善。
  “如果不是没办法,谁舍得把亲儿子往外送?”周明学说,他不能眼睁睁看着孩子被他拖累,他只是想把孩子托付给个好人家,让他有饭吃,有学上。
律师说法 >> 收养得经过孩子同意 
  对于周明学将儿子送养是否合法,是否符合被收养人的条件,记者咨询了山东王杨律师事务所的王建华律师。 
  王建华律师告诉记者,如果父母确实有特殊困难,如重疾、高残、丧失劳动能力又无经济来源等情况,无力承担抚养义务,法律允许生父母将自己的子女送养他人,但要符合相关的送养规定。
  同时,根据《收养法》的规定,被收养人是未满14周岁的未成年人。周明学的儿子13周岁,符合规定,但收养时需征得被收养人的同意,因为他们已年满10周岁以上,已经具备了判断、辨明一些事务后果的能力。对于收养者,需符合收养人条件并应当依法办理收养登记。 

 (本报记者 张浩)
  突然半身不遂,患病一年后,原本相互扶持的妻子不辞而别;身为父亲的周明学做出一个艰难的决定:送子。
家里积蓄花完,再也无力负担
  28日上午,记者来到昌乐县营丘镇西沙沟村周明学的家里。门从里面关着,敲了敲门,里面应了一声,差不多过了五分钟,周明学慢慢踱到了门前。自从得病之后,周明学的右半边身子就没了感觉,走路只能一点点的往前挪。 
  2010年8月初的一个夜晚,周明学从睡梦中突然醒来,,就在他想躺下继续睡的时候,突然发现自己的右半边身子没有知觉了。他慌忙叫醒妻子,连夜去了当地的医院,一检查:突发脑溢血。
  今年47岁的他原本是家里的顶梁柱,家里有几亩地,平时就到劳务市场上去打工。事发当天的下午,他还浇了浇地里的葱。然而一个不争的事实却摆在他们的面前,周明学成了一个“废人”。
  干不了活,但家还得维持,赚不到钱,可病不能不治。周明学说,住院一个月之后,家里的积蓄都已花光,再也无力负担,他就回到了家里。还是吃着脑络疏通的药,也还是什么活也干不了。 
  没了收入,家里一贫如洗。周明学的妻子就开始代替丈夫去劳务市场等工作,但是接到的活没有几个。
  2011年10月24日,周明学的妻子说自己不舒服,要去附近的诊所去看看。诊所离家很近,周明学在家里等了一个多小时,妻子还没有回来,他过去一问才知道,妻子根本就没去诊所。从那之后,妻子就再也没出现过。他也央人找过,但没有音信。  
  28日上午,记者来到周明学的家里,屋前一小堆玉米和来不及打扫的垃圾挨在一起,桌上摆着还没收拾的碗筷,一瓶辣椒酱打开了放在一边,在这个家里,只有门前的一条小白狗还能让人感觉一些生气。
为不拖累儿子,作出送子决定
  妻子的不辞而别让周明学深受打击。最让他担心的,还是自己上学的孩子。他自己没了劳动能力,儿子还在上小学。 
  周明学做不了饭,家里也没有别的吃的,姐姐每五天来一次,给他们爷俩送些馒头,平时周明学就把馒头热热,跟儿子一起就着咸菜、辣酱吃。
  一说起儿子,周明学眼里就泛着泪花。儿子今年上小学六年级,平时的学习成绩很好,去年年终考还得了第二名,然而现在,他已没有能力再供孩子上学。只有左边能动,饭都做不了。”周明学努力的说出几个字来,病情使得他现在话都说不完整,只能一点点的重复着才能让人辨别他说的是什么。
  “我把你叫别人领养,你考上大学能上,要是跟着我,最多能上初中。你选哪一个?”这是周明学跟儿子的一次谈话,他说不清楚,就写在了纸上,儿子没有说话,只是用手指指向了第二种选择。 
  虽然这样,周明学还是为儿子着急。“我不知道自己的病什么时候再犯,如果我不在了,孩子一个人咋办啊。”
  周明学萌生了让别人收养孩子的想法已不是一天两天。随着自己的身体状况越来越差,他也与周围的人商量这个事,没想到,却遭到了周围多数人的反对。 
  “要不是没法,谁舍得把亲儿往外送?”村里的一位大妈说,他们爷俩很可怜,但是两个人在一起还有个照顾,如果分开了,周明学自己一个人日子更难过。有人出主意让周明学的亲戚们帮衬一下,但是都有自己的家庭,都是上有老下有小,自己顾自己已经不错。 
  有些人甚至觉得他是炒作,想通过这种方式来换得别人的同情。村里给周明学办了低保,还有一部分的困难补贴,但是这些对于这个家庭的情况来说并没有多少改善。
  “如果不是没办法,谁舍得把亲儿子往外送?”周明学说,他不能眼睁睁看着孩子被他拖累,他只是想把孩子托付给个好人家,让他有饭吃,有学上。
律师说法 >> 收养得经过孩子同意 
  对于周明学将儿子送养是否合法,是否符合被收养人的条件,记者咨询了山东王杨律师事务所的王建华律师。 
  王建华律师告诉记者,如果父母确实有特殊困难,如重疾、高残、丧失劳动能力又无经济来源等情况,无力承担抚养义务,法律允许生父母将自己的子女送养他人,但要符合相关的送养规定。
  同时,根据《收养法》的规定,被收养人是未满14周岁的未成年人。周明学的儿子13周岁,符合规定,但收养时需征得被收养人的同意,因为他们已年满10周岁以上,已经具备了判断、辨明一些事务后果的能力。对于收养者,需符合收养人条件并应当依法办理收养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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