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找法网>天津律师>南开区律师>马冲律师 > 律师文集

离婚案件所需证据材料

作者:马冲 来源:找法网 更新日期:2018-08-01 10:26 浏览量:137

一、身份主体材料:

 

1.身份证

2.户籍证明材料

3.结婚证(离婚证)

4.居住证

5.子女出生证

6.收养证明材料

 

二、需要分割财产材料:

 

1.房产所有权证明材料(房产证、产调)

2.股票清单(上市公司)

3.股权、投资等证明材料(非上市公司、合伙企业、个体工商户)

4.银行存款证明材料

5.车辆所有权证明材料

6.其他有价证券证明材料

7.其他有价值材料证明材料(实物及评估材料)

8.社保缴纳证明材料

9.工资或其他收入证明材料

 

三、争夺抚养权所需材料

 

1.工资或其他收入证明材料

2.对子女成长有力证明材料(学历、收入、一直抚养等)

3.对子女成长不力证明材料(有犯罪记录、家暴、收入等)

4.子女的倾向性意见证明材料

5.第三人证人证言

 

四、可能多分或少分证明材料

 

1.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证明材料

 

五、损害赔偿所需要证明材料

 

1.重婚的;

2.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3.实施家庭暴力的;

4.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在线咨询马冲律师

律师综合信息

  • 用户推荐热度: 5.0

  • 累计帮助用户量:8659

  • 好评:80

咨询电话:15122692185
找法网二维码

微信扫一扫,关注律师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