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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小产权房的风险有哪些?
来源:赵阳律师
发布时间:2018-07-24
浏览量:580

“小产权房”是指由开发商和村委会合作,或者村委会自行组织在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上违规违法建设的向社会公众租售的房屋,一般向购房者发放由乡镇政府制作的“房产证”甚至无证。人们将其与占用国有土地建成、由国家建设主管部门颁发房地产权证的商品房(大产权房)相对而称,称之为“小产权房”实在非常形象和贴切。不妨我们来看一看小产权和一般意义上的商品房相比存在哪些区别:

   1、商品房占用的土地是国有土地,小产权房占用的土地是集体所有的土地;

   2、商品房因占用的土地是开发商以出让方式获得使用权,缴纳了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等费用,故房价较高,而小产权房因直接使用了集体所有的土地,未经过征为国有并出让的程序,未缴纳土地出让金及有关税费等,故房价较低;

   3、商品房应当是按照批准的规划建设,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小产权房一般因土地利用不合法,建设亦不会向有关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报批,未必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4、按照规定,商品房可以在达到一定条件时预售或销售,而小产权房因其为非法建成的房屋,不允许上市交易,违规销售时均未必达到了有关规定要求商品房预销售必须达到的条件;

   5、商品房系依法经过规划、土地、建设等部门的审批建成,竣工验收又有国家质量监督部门的监督,质量有保障;小产权房因没有经过规划、土地、建设等部门的审批,在房屋质量、配套设施、物业管理、水电等方面都可能存在问题;

   6、商品房系由开发商依法开发并销售,法律关系明确,不容易因销售主体问题产生争议,而小产权房因占用村集体所有的土地,村委处分该等房屋适用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容易因销售主体权限问题引发纠纷。

……


   正因为有前述区别,小产权房价格相对于同等区域的商品房要偏宜很多,一些小产权房的价格有些仅是商品房的1/4不到,“廉价”是大量城镇居民顶着产权风险购买小产权房的根本原因因此,尽管国家从1999年就开始三令五申禁止小产权房的买卖,但小产权房因其价格的优势依然在市场背后红火起来。虽然“花很少的钱买一套大房子”的梦想吸引着众多购房者前赴后继争相购买小产权房,但拨云想给各位购房人泼点冷水,提醒您:此房有风险,购房需谨慎!


    虽同为小产权房,但因其占用的土地性质不同,又分为两种:

    一种是占用耕地建成的房子,一种是在村民宅基地或其他建设用地上建成的房子。这两种“小产权房”,因其占用的土地性质不同,购买者面临的风险亦不相同。

   对于占用耕地建成的房子,因为有《土地管理法》第三十六条“禁止占用耕地建窑、建坟或者擅自在耕地上建房、挖砂、采石、采矿、取土等。”和第六十三条“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使用权不得出让、转让或者出租用于非农业建设”之规定,各地大都采取“无论是否已经售出,一律强制拆迁,恢复原貌”的做法,因此,对于购房人来说,一定要慎买占用耕地建成的小产权房,否则一旦房屋被拆除,购房者拿不到一点补偿,只能向销售主体索要房款,而是否能够顺利索回房款,则取决于销售主体的偿债能力。

    对于占用村民“宅基地”或其他建设用地建成的房子,目前各地尚无明确的处理办法,但对于购房人而人,仍面临诸多风险:

    首先,法律风险。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土地转让管理严禁炒卖土地的通知》(国办发〔199939)规定:“严禁非法占用农民集体土地进行房地产开发”,而根据《房地产管理法》、《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等的规定,进行房地产开发应当利用国有土地。此等规定表明,在农民集体所有的建设用地上开发房地产亦属于法律法规、政策禁止的行为,如果在房屋初建、而购房人已经支付部分价款的阶段被查处、责令停建,购房人的利益将受到威胁。

    其二,再次付款的风险。

    2014年,深圳市人大常委会颁布了《关于农村城市化历史遗留违法建筑的处理决定》,随后有媒体报道说:深圳的“小产权房”将在全国率先拿到准生证,这也引起了社会的广泛关注。拨云认为,深圳能够为“小产权房”拨正并不具有普遍性,其只是深圳特殊背景下的特殊处理办法。而深圳的处理办法也表明,对“小产权房”的处理,即使不被拆除,亦必须补交出让金使小产权房占用的土地变更为国有土地,并补办相关建设手续、补交税费等。而开发商或村委一旦将房屋售出,要求他们补交有关费用恐怕是难上加难,因此,购房者面临自掏腰包使购买的房屋合法的风险。

    其三,不能交易的风险。

    因为小产权房不受法律保护,没有国家建设主管部门颁发房地产权证,购房人并非合法的所有权人,因此,购买的小产权房只能使用,不能交易(不能办理产权过户),除非新的购房人不在乎是否能够取得产权,而仅为居住之目的购买。

    其四,发生纠纷的风险。

    小产权房因占用的是集体所有的土地,对该等土地以及地上房屋的处分适用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的规定,即需要全体村民或村民代表大会决议通过。目前,大多农村制度不建全,一届村委权力无限,其决策往往只代表了眼前利益,并且多未经过全体村民或村民代表大会的决议程序。小产权房建成并销售完成后,新一届村委或全体村民可能以原来的房屋销售未经全体村民或村民代表大会通过侵害村民利益为由主张销售无效,引发纠纷。

    当然,购买小产权房还存在许多其他风险,比如,质量问题不能得到有效解决或引发人身、财产损害的风险、因不符合规划被强拆的风险、房屋毁损灭失不能得到补偿且失去房屋所占用的土地之风险等等。因此,我们建议您千万慎买小产权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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