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子超律师亲办案例
他都死了,借他的钱我还要还?
来源:李子超律师
发布时间:2018-07-21
浏览量:1245

生活中存在一种情况,债务人还没还钱,而债权人却先离世,那么这种时候债务人是否还有义务要继续还钱呢?债权人的子女是否有权利继续要求债务人还钱?

“人死债消”这种说法在较多群众中较为流行且被认同。但是这其实是一种误解,人死并不代表债消,两者没有必然联系。事实上,不管是债务人死亡,还是债权人死亡,债务可能依然存在,债务人仍有可能需要清偿欠款。下面找法网小编就来给大家介绍一下债权人死亡债务还要还吗的问题,希望能给大家带来一定的帮助。

一、债权人债务不因一方当事人死亡而消灭

现实生活中,一方由于各种原因借钱给另一方是常事,双方也就形成了债权债务关系,这种债权债务关系不会因借贷的一方死亡而消灭。

按照《继承法》及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遗产是公民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包括:

(1)公民的收入;

(2)公民的房屋、储蓄和生活用品;

(3)公民的林木、牲畜和家禽;

(4)公民的文物、图书资料;

(5)法律允许公民所有的生产资料;

(6)公民的著作权、专利权中的财产权利;

(7)公民的其他合法财产。其中包括有价证券和履行标的为财物的债权等。

由此可见,债权人借钱给债务人形成的债权,是遗产的一种,是可以由其继承人继承的。换句话讲,债权人死亡,债务依然存在,债务人仍然需要清偿欠款,只是其还款对象变成了债权人的继承人罢了。

注意例外债权人去世后,既没有订立遗嘱且无任何法定继承人,那么此种情况下,随着债权人的去世,债务也就随之消失了,债务人可以不必再偿还债务。


二、债权人的继承人

按照《继承法》规定,继承权男女平等,且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其中“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值得注意的是,遗产先由第一顺序的继承人继承,只有在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时,才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

以上就是找法网小编给大家介绍的债权人死亡债务还要还吗的相关内容。因此,在实践中,当债权人死亡时,债务人仍要向其妻子、子女或父母清偿相应的欠款,至于他们怎么分配就与债务人无关了。希望我们的文章可以在您困惑的时候给到您一些帮助。如果大家在这方面遇到了法律问题,可以来找法网,我们会有专业律师协助大家解决问题。

责编:Camilla

来源:遇事找法(找法网官方订阅号)


以上内容由李子超律师提供,若您案情紧急,找法网建议您致电李子超律师咨询。
李子超律师合伙人律师
帮助过615好评数13
  • 咨询解答快
武汉市武昌区中北路岳家嘴山河企业大厦40层
LAWYER INFORMATION
律师信息
  • 律师姓名:
    李子超
  • 执业律所:
    北京市京师(武汉)律师事务所
  • 职  务:
    合伙人律师
  • 执业证号:
    14201*********517
CONTACT ME
联系本人
  • 服务地区:
    湖北
  • 地  址:
    武汉市武昌区中北路岳家嘴山河企业大厦40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