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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订房屋拆迁协议需要注意哪些事项
来源:方上校主任律师
发布时间:2018-06-14
浏览量:1195

  在拆迁过程中,我们知道都是需要拆迁方与被拆迁房之间签订房屋拆迁补偿协议的。但在实践中,由于大部分被拆迁人不懂法的原因,往往不会真正了解拆迁协议的相关知识。那么房屋拆迁协议一般内容有哪些需要注意的内容?

  一、签订房屋拆迁协议注意事项

  拆迁协议书一般情况下应使用省、市(县)人民政府房地产管理部门统一印制的文本,其内容主要包括:补偿形式和补偿金额,付款方式和付款期限,安置用房的面积、地点和层次,搬迁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违约责任,当事人认为应当订立的其他条款。

  拆迁协议书签订后,必须送房屋拆迁主管部门备案,并可向公证机关办理公证。但在拆除依法代管的房屋时,代管人是房屋拆迁主管部门的,补偿、安置协议必须经公证机关公证,并应当办理证据保全。同时,被拆迁人应将原有土地使用证、房屋所有权证或者使用证明交给拆迁人,由拆迁人交房地产权属管理部门办理注销登记手续。

  二、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应注意的问题

  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又称对户合同,是拆迁人和被拆迁人就被拆迁房屋的补偿方式和补偿金额,安置用房面积和安置地点、搬迁期限、搬迁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等事项所达成的一致协议。

  三、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需要注意以下问题:

  1、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是民事合同,只涉及民事问题,如拆迁过程中如何安置被拆迁人、承租人,如何补偿被拆迁人的损失等问题。而能否进行房屋拆迁则属于行政行为,不是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的内容。

  2、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的当事人具有法定性和特定性。协议的当事人是指拆迁人和被拆迁人,涉及到租赁房拆迁的,承租人也可以成为当事人。

  3、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的主要条款,必须包括以下内容:(1)补偿方式和补偿金额;(2)安置用房面积和安置地点;(3)搬迁期限;(4)搬迁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以上内容属于强制性规范,法规原文中的用语是“应当”而不是“可以”。

  4、房屋拆迁协议的签订必须采用书面形式。法律虽未明文规定采用何种形式,但由于房屋拆迁协议约定的内容复杂,且不能即时履行,因此,房屋拆迁协议必须采用书面形式。

  5、房屋拆迁补偿安置拆迁协议必须在拆迁公告规定的期限内订立。

  6、房屋拆迁补偿安置拆迁协议必须依法签订,其内容不得违背《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的规定。

  7、当事人违反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的,除《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规定的责任外,还应承担《民法通则》、《合同法》规定的违约责任。

  四、拆迁达不成协议如何处理

  拆迁人与被拆迁人或者拆迁人、被拆迁人与房屋承租人达不成拆迁补偿安置协议的,经当事人申请,由房屋拆迁管理部门裁决。房屋拆迁管理部门是被拆迁人的,由同级人民政府裁决。裁决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30日内作出。

  当事人对裁决不服的,可以自裁决书送达之日起3个月内向人民法院起诉。拆迁人依照本条例规定已对被拆迁人给予货币补偿或者提供拆迁安置用房、周转用房的,诉讼期间不停止拆迁的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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