谌建平律师亲办案例
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怎样才能贩毒罪?
来源:谌建平律师
发布时间:2018-04-19
浏览量:602

最近一段时间,贩毒行为在我国十分的猖獗。贩卖毒品会危害到我国国民的身心健康。因此,我国刑法上将贩毒行为规定为贩毒罪。那么很多人都想知道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怎样才能贩毒罪?那么大家都想知道河南司法鉴定新规的相关规定是怎样的?
一、什么是贩毒罪
贩卖毒品罪,是指明知是毒品而故意实施贩卖的行为。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对毒品的管理制度,这是各种毒品犯罪行为侵害的共同客体。行为人故意以非毒品冒充毒品或者明知是假毒品而贩卖营利的,应认定为诈骗罪,而非贩卖毒品罪,但行为人不明知是毒品而贩卖,事实上具有贩卖毒品的可能性的,应认定为贩卖毒品(未遂)。行为人在生产、销售的食品中掺入微量毒品的,应认定为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不宜认定为贩卖毒品罪
二、贩毒罪是怎么判刑的
《刑法》对本罪规定了以下几个处刑幅度:
贩卖毒品,无论数量多少,都应当追究刑事责任,予以刑事处罚。
贩卖毒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五年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1、贩卖鸦片 一千克以上、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 五十克以上或者其他毒品数量大的;
2、贩卖毒品集团的首要分子;
3、武装掩护贩卖毒品的;
4、以暴力抗拒检查、拘留、逮捕,情节严重的;
5、参与有组织的国际贩毒活动的。
贩卖鸦片 二百克以上不满 一千克、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 十克以上不满 五十克或者其他毒品数量较大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贩卖鸦片不满二百克、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不满 十克或者其他少量毒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单位犯第二款、第三款、第四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各该款的规定处罚。
利用、教唆未成年人贩卖毒品,或者向未成年人出售毒品的,从重处罚。
对多次贩卖毒品,未经处理的,毒品数量累计计算。
关于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怎样才能贩毒罪这个问题,首先,什么是贩毒罪指的是明明知道是毒品却从事贩卖的行为。其次,贩毒罪的构成,肯定需要情节严重。情节严重的具体判断标准包括贩卖毒品的数量的。具体的大家可以咨询一下律师。



以上内容由谌建平律师提供,若您案情紧急,找法网建议您致电谌建平律师咨询。
谌建平律师高级合伙人律师
帮助过178好评数73
  • 服务态度好
江西省南昌市贤士一路4号矿冶大楼2楼209室
LAWYER INFORMATION
律师信息
  • 律师姓名:
    谌建平
  • 执业律所:
    江西民信律师事务所
  • 职  务:
    高级合伙人律师
  • 执业证号:
    13601*********424
CONTACT ME
联系本人
  • 服务地区:
    江西
  • 地  址:
    江西省南昌市贤士一路4号矿冶大楼2楼209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