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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婚夫妻房产如何分割

作者:陶志胜  更新时间 : 2018-03-02  浏览量:347



即使是再婚夫妻,在离婚的时候也是会面临财产分割、子女抚养以及债务承担等方面的问题,要是处理不好,那对自己的利益就是很不利的。需要注意的是,在进行离婚房产分割的时候,一般是怎么来分割的呢?请阅读下文进行详细了解。 

  一、再婚夫妻房产如何分

  根据《婚姻法》和其他法律的有关规定,再婚夫妻双方离婚时对共有的房屋的分割应按照如下办法进行:

  (一)离婚时,再婚夫妻的共有房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并照顾女方和子女权益的原则判决。

  (二)再婚夫妻共有的房产,原则上应均等分割,具体处理根据生产、生活的实际需要和财产的来源等情况也可以有所差别。

  (三)对不宜分割使用的夫妻共有的房屋,应根据双方住房情况和照顾女方或无过错方等原则给一方所有。分得房屋的一方对另一方应给予相应于给房屋一半价值的补偿。在双方条件等同的情况下,应照顾女方。

  (四)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居住的房屋属于一方所有,另一方以离婚无居住地为由要求暂住的,经查实可根据实际情况的需要给予暂住,但一般不超过2年。

  二、再婚财产离婚如何分割

  个人财产是结婚前夫或妻一方已经取得的财产,我国最新婚姻法规定,一方的婚前财产属于夫妻一方的财产。对于夫或妻一方财产的取得,除了法律的规定外,还可以是夫妻双方通过书面协议的方式对婚前或婚后财产进行约定,约定为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

  对于一方所有的财产,即夫或妻一方的婚前财产,也可称为法定的夫妻个人财产,在原则上是不需要分割的。

  再婚共同财产分割:

  再婚共同财产,也可以是夫妻共同财产,通常有:

  1、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工资、奖金;

  2、生产、经营的收益;

  3、知识产权的收益;

  4、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除外);

  5、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等。

  对再婚共同财产分割时,通常会依照男女平等的原则、照顾子女和女方利益的原则、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及有利于生产和方便生活的原则进行分割。

  对再婚夫妻离婚房产进行分割,也是要看具体的情况,根据实际情况分析处理的,一般而言属于夫妻共同房产的才需要进行分割,而要是夫妻一方个人房产的话,则在离婚的时候就不能进行分割。

以上内容由陶志胜律师提供,若您案情紧急,找法网建议您致电陶志胜律师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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