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应该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借款行为体现夫妻合意,即夫妻两人均知晓借款,例如,在向夫妻一方借款时,应由夫妻双方在借条或者借款合同上签字确认;
2、有证据证明借款用于家庭开支或者共同经营。虽然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司法解释(二)第二十四条规定债权人就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主张权利的,应当按夫妻共同债务处理。但夫妻一方能够证明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或者能够证明属于婚姻法第十九条第三款规定情形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