讲台,我永远离不开
三尺讲台,六年耕耘。阔别数年,却屡执教鞭!
2010年夏,领导传来密诏,要我去实验中学普法。不假思索,满口答应。回来路上,心潮澎湃。平静下来,犯愁万分。毕竟,时过境迁,唯恐有负重托。
整整一个星期,查找典型案例,调整授课内容,琢磨学生心理,PPT修改了一遍又一遍。约定三点开课,提前一个小时到达,只为找回当年的感觉。团委书记字正腔圆,对我做了隆重介绍,台下掌声雷动,我云里雾里登台。下课铃响了,不知所云,仍旧收到了整整掌声,学生永远是那么可爱!
自此以后,花季护航年年不断。第一期开班,由团市委牵头,司法局组织,电视台录播,原定开讲律师在异地出庭,我便临危受命。每一次登台,如履薄冰,生怕误导青年。七年期间,屈指算来,到各类学校授课竟达三十余次。
法治的呼声不断高涨,普法的任务越发艰巨,浩浩荡荡的法治进程中,律师角色地位越发凸显。
受政府和司法局安排,我多次开展专题讲座,涵盖了行政法、宪法、物权等多个学科,培训的行业有农业、审计、安监、市场监管、林业、民政、司法行政、公安、监狱、人大、办事处等系统。行业和区域不同,课件的要求也截然不同,每次都得精心设计。期间,锻炼与考验并存,付出与收获同在。
给群众普法,最让我难忘。2015年,红十字领导在江口扶贫,邀请我去骆象村普法。骆象村在高高的山顶上,秋高气爽,极目远望,一片金黄。
当天,主讲《公民的宪法权利与义务》。村委会的讲堂里挤满了群众,一个个聚精会神,秩序井然。末了,群众热情高涨,法律咨询接连不断,令我应接不暇。
讲台,今生注定,我与你不能离开!
作者:倪明学
2018年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