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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议离婚登记应提交的材料,离婚登记的程序流程?

作者:刘琬琳  更新时间 : 2017-12-18  浏览量:231

导读:有关协议离婚而引发的法律纠纷层出不穷,掌握有关法律知识很有必要。例如,协议离婚登记应提交的材料,离婚登记的程序流程?下文将就此问题展开分析与讨论,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协议离婚登记应提交的材料

离婚登记提交的材料通常包括:

1、本人常住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2、双方的结婚证。

3、双方当事人的离婚协议书。

4、双方当事人各提交2张大1寸单人近期半身免冠彩色照片

外籍人士、港澳台胞在我国办理协议离婚则需提供以下文件:

1、本人的有效护照或香港、澳门、台湾地区的有效身份证件,港澳台胞还需提供来往内地通行证或回乡证等有效旅行证件

2、本人的《结婚证》;

3、双方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

4、个人近期免冠照片两张。

二、办理协议离婚手续流程

1、当事人提交证件和相关证明材料;

2、婚姻登记员讲明《婚姻法》关于登记离婚的条件并询问离婚意愿以及对离婚协议内容的意愿;

3、当事人双方填写《申请离婚登记说明书》,《申请离婚登记说明书》中“声明人”一栏的签名,必须由声明人在监誓人面前完成;

4、夫妻双方亲自在离婚协议上签名,婚姻登记员做监督人。协议书夫妻双方各一份,婚姻登记处存档一份。一般情况下,离婚协议书当事人双方应事先准备好,打印还是手写没有统一要求,签名处最好空置,当场签署。需要注意的是,比如在上海,某些区县婚姻登记机关要求当事人的离婚协议书必须亲自书写,不能打印,如闵行区和普陀区。所以在办理离婚登记之前,最好同所在区县的民政局婚姻登记机关联系一下,问清所需带的材料,准备齐全,省得白跑浪费时间。

5、婚姻登记员对当事人提交的证件,申请离婚登记声明书,离婚协议书进行审查,符合离婚条件的,填写《离婚登记审查处理表》和离婚证。

6、婚姻登记员颁发离婚证,在当事人双方均在场时: a 核实双方姓名,出生日期,离婚意愿; b 告知双方领取离婚证后的法律关系以及离婚后与子女的关系,应尽的义务,离婚协议纠纷的处理及法律救济途径; c 见证当事人本人亲自在《离婚登记审查处理表》“当事人领证签名或摁指纹”一栏中签名;当事人不会书写姓名的,应当摁指纹; d 在结婚证上加盖条形印章,注明“双方离婚,证件失效”。注销的结婚证退还本人。 e 将离婚证分别颁发给当事人双方,当事人应当在收到离婚证和告知单后,在送达回证上签名。登记员向双方宣布:取得离婚证,解除夫妻关系。

以上是关于“协议离婚登记应提交的材料,离婚登记的程序流程?”等问题的分析与回答,如果您还有疑问,不妨问问专业的律所,或者咨询我们专业的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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