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策划之《试用买卖合同》
作者:李伟 更新时间 : 2017-12-15 浏览量:366
一、合同背景:
某某公司因对某种新设备的性能及是否适合本企业的工艺要求拿不准,故要求与制造商签订一份试用买卖合同。
二、试用买卖合同的大致内容
1、试用设备为一台XX机;
2、价格为人民币XX万元;
3、试用期为XX天,自设备安装调试完成正式运行之日起计算;
4、试用期间发生的费用由公司自行承担;
5、企业是否购买试用设备应当在试用期内书面通知生产厂家,试用期结束企业未通知的视为购买;
6、无论企业是否购买,设备制造商不向企业收取任何设备试用期间的使用费;
7、试用设备由设备制造商负责安装,并负责指导企业员工使用;
8、企业不购买的,由设备制造商负责拆除并运走试用设备;
9、企业购买的,应当在试用期结束后的X日内支付设备价款的XX%;
10、所余X%为设备保修金,保修期为X年,自设备试用期结束的次日开始计算。
三、律师点评
试用买卖交易模式对企业最大的好处是避免购买的盲目性,做到好用的就买,不好用的就不买。在试用买卖的情况下,出让人将设备交付给企业时,标的物的所有权并不发生转移,仍为出卖人所有,所以企业这时无需支付设备价款。由于是试用,一般情况下企业对标的物的使用也无需支付使用费用。在试用买卖合同中,双方应当约定试用期,试用期越长对企业越有利,如果试用期过短,企业对试用设备的性能难以了解,则试用买卖合同的意义不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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