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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发起人故意作出虚假陈述引诱认股人认购股份的,认股人应当如何救济?
来源:杨成龙律师
发布时间:2017-12-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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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发起人故意作出虚假陈述引诱认股人认购股份的,认股人应当如何救济?

     如果公司设立成功的,公司应当对其设立时的发起人的虚假陈述给投资人造成的损失承担民事赔偿责任,此后公司可以向发起人主张赔偿责任。

     如果公司设立失败,则发起人除应当向认股人返还股款并加算相应利息外,还应当承担连带损害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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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律师姓名:
    杨成龙
  • 执业律所:
    上海明伦律师事务所
  • 职  务:
    主办律师
  • 执业证号:
    13101*********4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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