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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买卖适用双倍赔偿的注意事项
来源:广东冠杰律师事务所律师
发布时间:2017-12-11
浏览量:182

对这些条款的具体运用应该注意以下两个问题;

(一)在前两种情况下,买受人只有在提出解除合同时才可以要求返还购房款及利息、赔偿损失并可以要求出卖人承担不超过已付购房款一倍的赔偿责任。在后三种情况下,只有合同无效或者被撤销、解除的,才能提出双倍赔偿。如果买受人既要求继续履行商品房买卖合同又要求双倍赔偿,是不会得到支持的。

(二) 双倍赔偿怎么计算?在出现上述情况合同无效、被撤销或解除时,是双倍返还房屋总价款还是双倍返还已付购房款。根据该解释,应该是已付购房款作为计算基数,而非房屋总价款。

 

双倍赔偿法律适用

在我国民事立法上关于反欺诈制度共分为三个层次:首先是民法通则第五十八条规定以欺诈的手段订立的民事行为无效;其次是合同法第五十四条第二款规定以欺诈的手段订立的合同可撤销,及合同法第五十二条之(一)规定以欺诈的手段订立的合同损害国家利益的无效;最后才是消法第四十九条规定经营者有欺诈行为的可判双倍赔偿。以上共同构成我国统一的民事反欺诈制度。而消法与民法通则、合同法构成了特别法与一般法的关系。因此对于消费领域中的合同欺诈行为,在法律适用上应优先适用消法。这种优先适用针对的是惩罚经营者的欺诈行为,至于这种欺诈合同本身在法律上的的效力,《消法》并未规定,因而应以《合同法》的规定来确定。但须注意的是《消法》所规定的惩罚性赔偿金是一种法定的赔偿制度,而并非当事人之间的约定。法院一般不能主动援引该条裁判案件而要基于消费者自己依据《消法》第四十九条的规定提出惩罚性赔偿金的索赔请求。

综上所述我们可以清楚知道,双倍赔偿是按原购买价的两倍进行赔付,是属于惩罚性的赔偿。为了维护消费者的权益,如果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按照消费者的要求赔偿其受到的损失。房屋买卖双倍赔偿的情形,上述内容已为大家详细陈述。如果您还有其他问题,请咨询华律网的专业律师,他们会为您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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