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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想防卫是什么

作者:张存伟 来源:找法网 更新日期:2017-11-18 13:55 浏览量:351

 假想防卫的构成要件:

  一、不法侵害行为实际是不存在的

  所谓假想防卫,是自己想象出来的。而想象出来的危险是并不实际存在,所以所对应的防卫行为我们就称之为假想防卫。

  二、行为人主观上有防卫的意识

  这是假想防卫的必备条件。这种防卫意识来自于行为人主观上判断错误,如果行为人明知道不法侵害并不存在的,也就不会产生防卫的意识,假想防卫就不会发生。如果行为人不是由于防卫意识实施行为的,那么就可能构成故意犯罪。

  三、行为人的防卫行为给无辜者造成了损害,这是假想防卫成立的结果条件

  由于行为人误将他人的行为视为不法侵害行为,所以会产生不应发生的损害结果。假想防卫才具有了社会危害性。如果行为并没有给无辜者造成损害,那么行为人就不需要承担责任。

  假想防卫的责任:

  一、行为人应当预见到没有不法侵害而没有预见,造成危害后果,应负过失犯罪的刑事责任;

  二、行为人由于不能预见的原因引起了防卫行为,而在防卫过程中从使用的工具打击的部位、造成的后果显属不当,叫“假想防卫过当”,行为人应当对过当的结果负责,可以比照防卫过当来处理。责任比第一种要轻一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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