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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权债务纠纷应怎么举证?
来源:韦丽娟律师
发布时间:2017-11-15
浏览量:236

导读:债务纠纷是我们日常生活中最常见的民事纠纷之一,当发生债权债务纠纷时,我们应该怎么举证?应提交哪些方面的证据?接下来催债大师为您详细介绍。



证明当事人诉讼主体资格的证据

1、当事人为自然人的,应提交其身份证明资料,如身份证户口本等。


2、当事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提交主体登记资料,如工商营业执照副本或由工商登记机关出具的工商登记清单、社团法人登记证等。


3、当事人名称在诉争的法律关系发生后曾有变更的,应提交变更登记资料。


证明买卖关系存在的证据

1、《购销合同》、《供货协议》;

2、订(定)货单;

3、证明口头协议成立和生效的证据,如证人证言、实际履行凭证。


证明协议履行情况的证据

1、交、收货凭证:交货单、送货单、提货单、收货单、入库单、运单;


2、证明尚欠货款的凭证:结算清单、欠条、还款计划、还款承诺书,其它能证明欠货款事实的信函等。


3、收货方提出质量异议的证据:信函、证人证言、有关单位的证明、检验报告书、客户投诉、退货及索偿的证据。

以上内容由韦丽娟律师提供,若您案情紧急,找法网建议您致电韦丽娟律师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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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律师姓名:
    韦丽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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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湖北忠三(黄石)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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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办律师
  • 执业证号:
    14202*********4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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