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韦丽娟律师亲办案例
我的车停在停车位上面,一名醉汉拿把匕首扎胎,爆胎人亡,车主需要承担责任吗?
来源:韦丽娟律师
发布时间:2017-11-15
浏览量:833


车停在在公用停车位,一名醉汉发酒疯,拿把匕首恶意扎胎,结果爆胎,气流把人冲开撞到路旁台阶上面,不治身亡,家属要求车主承担事故全部责任。请问车主需要承担责任吗?法院会怎么判?

解说:

第一,车主无需承担责任,第二,轮胎的损失应该由醉汉方负责。

说白了这就是一个被死神召唤的醉汉,喝多了不是错,用刀扎轮胎纯属吃饱了撑的行为,轮胎爆胎,崩死醉汉,这就是一种因果。

为什么说车主没有责任,主要是因为车主没有过错,没有侵权行为,包括正常的合法的停车,也是正常合法的车辆,相反车主倒是这个事件的受害者,无缘无故轮胎被扎坏,无缘无故车就成了凶车,无缘无故自己就摊上了官司。

现在似乎有那么一种怪现象,我的死跟你搭边,你就要对我的死负责任,你就要拿钱来赔偿我,因为我死了,因为我是弱势群体,因为常常有道德绑架凌驾法律之上。

常用道德调整社会规范的,往往都与法治有一定的距离,都是在法治的道路上前进,很多问题,只要依法依规,复杂问题就会简单很多,像这种自己找死的情况,还有一种比如碰瓷。

我们倡导法治,并不等于我们冷漠,死者死矣,家属节哀,好好办丧事,建议车主也别索赔轮胎了。

社会的发展和进步,法治的进展和提升,都需要我们所有人的努力,包括我们意识和认识的提高,包括一个个案例的示范作用,包括每个典型案例以及由此改变的法律法规,我们也都在感受着这些变化。

这些年,很多改变还是比较明显的,比如,电动车撞轿车负全责,自己看病并承担轿车的赔偿责任,就是一个可喜的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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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律师姓名:
    韦丽娟
  • 执业律所:
    湖北忠三(黄石)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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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办律师
  • 执业证号:
    14202*********4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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