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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诈骗罪金额规定
来源:汪雪飞律师
发布时间:2017-1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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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诈骗罪“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标准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结合我省经济社会发展和治安状况,现将我省办理诈骗罪执行的具体数额标准确定如下:
    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人民币6000元以上不满10万元的、10万元以上不满50万元的、50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

     浙江省作为经济较发达的省,在诈骗罪的金额规定上在全国范围内也是较高的。按此规定,诈骗金额在6千到10万元,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金额在10到50万,即可以判处3年到10 年,金额在50万以上,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最高可以到无期徒刑。并且这个罪名均要处罚金。 近两年网络诈骗、金融诈骗在浙江省地区高发。请聘请专业诈骗罪辩护律师 提供辩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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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律师姓名:
    汪雪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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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3308*********0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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