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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江西人身损害赔偿标准及计算方法
来源:杨芳律师
发布时间:2017-10-25
浏览量:6203


  江西省2016年度统计数据

  (引自江西省统计局官网)

  1、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57470元。

  2、城镇居民人均年可支配收入:28673元。

  3、农村居民人均年纯收入:12138元。

  4、城镇居民人均年消费性支出:17696元。

  5、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9128元。

  2017年全国人身损害赔偿标准计算方式:

  一、医疗费

  医药治疗费的赔偿,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但应经医务部门批准而未获准擅自另找医院治疗的费用,一般不予赔偿。

  二、误工费

  受害误工日期,应当按其实际损害程度、恢复状况并参照法医鉴定或者治疗医院出具的证明等认定。医疗机构未出具误工证明的,以实际住院日期为误工期,或者经鉴定机构鉴定误工期。

  1、受害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的赔偿应当按照其收入的实际损失计算。

  2、受害无固定收入,其误工费的赔偿,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

  3、受害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4、已达到退休年龄的,误工费一般不予支持,除非有证据证明其有收入。

  三、护理费

  受害受害后的生活自理能力,一般应以法医的鉴定或者治疗医院出具的证明认定。

  护理期限,可以委托鉴定机构鉴定;也可以根据医疗机构的意见酌定。

  护理人员原则上为一人,但医疗机构或者鉴定机构有明确意见的,可以参照确定护理人员人数。

  护理人员有收入的,护理费的赔偿参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

  护理人员无收入的,护理费的赔偿按照当地居民服务业在岗职工平均工资计算标准计算。

  四、营养费(营养期×护理人员收入)

  营养期,可以委托法医鉴定,也可以在征求治疗医院的意见后酌定。

  经法医鉴定或治疗医院证明,受害伤情严重,确需补充营养食品作为辅助治疗的,其费用可以酌情赔偿。一般30-40元每天。

  五、住院伙食补助费

  住院伙食补助费,按照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出差伙食补助标准(元/天)×住院天数赔偿。

  六、交通费

  受害到所在地医院治疗或者必须转院治疗的,其本人和必要的护理人员的交通费应予赔偿。

  交通费的赔偿,一般应以公共电(汽)车、火车的硬座、轮船三等以下舱位等的收费标准计算。但伤情危急,交通不便或当地无上述车(船)的除外。有关凭据应当与就医地点、时间、人数、次数相符合。

  七、住宿费

  必须到外地医院治疗的受害,因医院无床位或其他原因的限制确需候诊且伤情不允许往返家中,或者往返家中的交通费高于住宿费的,其本人和必要的护理人员的住宿费应予赔偿。

  住宿费的赔偿,可以按照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住宿标准计算,以住宿费的收据为凭。

  八、残疾赔偿金

  残疾者丧失劳动能力的程度分为十级,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自定残之日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残疾赔偿金计入计算:

  城镇户口: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年×伤残系数

  农村户口: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年×伤残系数

  若农村户籍受害有证据证明其经常居住地及收入来自于城镇,适用城镇标准计算残疾赔偿金。

  九、残疾用具费

  根据治疗医院的证明或法医意见确定。

  十、后续治疗费

  一般以鉴定机构鉴定为准。

  十一、被抚养人生活费

  根据扶养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和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标准计算。被扶养人为未成年人的,计算至十八周岁;被扶养人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计算二十年。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被扶养人是指受害依法应当承担扶养义务的未成年人或者丧失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成年近亲属。被扶养人还有其他扶养人的,赔偿义务人只赔偿受害依法应当负担的部分。被扶养人有数人的,年赔偿总额累计不超过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额或者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额。

  十二、丧葬费

  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以六个月总额计算

  十三、死亡赔偿金

  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计算标准类似于残疾赔偿金。

  十四、精神抚慰金

  精神损害抚慰金的具体数额,由法院根据伤残等级酌情判决。3000元-5000元一级,最高不超过5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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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律师姓名:
    杨芳
  • 执业律所:
    江西鹰翔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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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办律师
  • 执业证号:
    13606*********3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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