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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关于工程安全事故的分类有哪些?
来源:杨谦律师
发布时间:2017-10-19
浏览量:176


2015年关于工程安全事故的分类有哪些?

  核心摘要:工程重大安全事故分类中规定了凡造成死亡30人以上,或直接经济损失300万元以上的为一级。下面法帮网小编为您介绍。

  关键词:工程安全、工程质量、质量事故

  一、工程质量事故的分类

  1. 一般质量事故

  1).直接经济损失在5000元以上,不满5万元的;

  2).影响使用功能和结构安全,造成永久质量缺陷的。

  2.严重质量事故

  1).直接经济损失在5万元以上,不满10万元的;

  2).严重影响使用功能或结构安全,存在重大质量隐患的;

  3).事故性质恶劣或造成2人以下重伤的。

  3.重大质量事故

  1).工程倒塌报废;

  2).由于质量事故造成人员死亡或重伤3人以上;

  3).直接经济损失10万元以上的。

  二、工程重大安全事故分类

  1. 凡造成死亡2人以下或重伤3人以上19人以下,或直接经济损失10万元以上不满30万元的为四级;

  2. 凡造成死亡3人以上9人以下或重伤20人以上,或直接经济损失30万元以上不满100万元的为三级;

  3. 凡造成死亡10人以上29人以下,或直接经济损失100万元以上不满300万元的为二级;

  4. 凡造成死亡30人以上,或直接经济损失300万元以上的为一级;

  5. 凡具备国务院发布的“特别重大事故调查程序暂行规定”所列的发生一次死亡30人及其以上,或直接经济损失达500万元及其以上,或其它性质特别严重,上述影响三个之一的,均属特别重大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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