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德丽律师亲办案例
采购合同范本
来源:郭德丽律师
发布时间:2017-10-19
浏览量:672

采购合同

 

甲方:

住所:

法定代表人:

 

乙方:

住所:

法定代表人:

 

   甲、乙双方均是根据中国法律正式成立、有效存续、正常经营的公司,均具备签署履行本合同的全部资质及能力。

甲、乙双方在北京市,在平等、自愿、公平的基础上,经过认真磋商,就甲方购买乙方产品(以下称“合同产品”)事宜达成以下共识:

一、采购的合同产品:

1.1 合同产品的详细规格、说明、标准等内容详见附件一《明细表》。


二、合同总金额及付款方式:

2.1   合同金额¥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上述价格为甲方在本合同项下应向乙方支付的最终价格,其中已经包括所有的运保费、安装费、售后服务和税费等,除该合同金额外,甲方不再支付任何其他费用。

2.2  付款时间、方式

2.2.1  合同签订后付合同总金额50%款。

        计人民币¥__________,  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2.2  合同设备全部到达甲方指定现场安装,复合体总金额50%款。

        计人民币¥__________,  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2.3  乙方账号信息如下(如乙方不另行通知,则甲方按如下执行):

       公司名称:

       开户银行:

       账    号:


三、交货条款

3.1  乙方收到甲方合同预付款后,设备的交货日期为:_________________

3.2  乙方将在双方约定的交货期内交货,甲方要求推迟交货期的,请给出附公章或合同章的书面请求。

3.3  甲方要求延迟交货,在支付100%的货款后乙方将为甲方保留合同约定的订购设备,但如果延期超过3个月的,甲方需要支付每台产品货值1%每月的仓储管理费用。

3.4  如甲方要求延迟交货,但未能在约定交货期前支付100%货款的,乙方有权将合同约定设备移做他用,在再次收到甲方的交货申请后,实际的交货日期以乙方的回复为准,如果超过3个月未能再次收到甲方的交货要求,乙方有权中止此合同,并要求甲方赔偿违约损失。

3.5  乙方承担产品交付甲方前的一切费用及风险(本条款所指交付是乙方将货物运送至甲方指定地点,并经甲方或甲方的最终用户验收合格并出具验收合格证明后视为交付)。


四、检验验收

4.1  货物到工地时由乙方委托的第三方和甲方或甲方委托的第三方对货物的外观、型号、数量、规格进行验收,验收结束后,甲方或甲方委托的第三方签收货单。

4.2  在现场具备安装条件的情况下,货到工地后30天内必须进行调试,调试完毕之日起当天内由买卖双方对货物的质量进行验收,甲方签收后,在乙方工单上确认。

4.3  验收标准:第一阶段的验收标准为外观无损坏、型号、数量、规格符合约定,第二阶段的验收标准为企业标准或产品样本。

4.4  在验收中,甲方对货物外观、型号、数量、规格有异议的,应当场提出;对货物内在质量有异议的,调试完毕之日起7日内向乙方提出。

4.5  如果甲方未按规定期限提出书面异议的,视为所交付产品符合合约规定。


五、质保期

5.1  自设备安装调试合格后,人工保修6个月,但最晚不超过交货之日后12个月,零件的保修政策参照企业标准执行,消耗品不在保修范围内。

5.2  产品质保期内由于乙方产品质量原因导致的故障,乙方提供免费维修服务,由于甲方使用不当导致的损失由甲方负责。

5.3  超过质保期后,如甲方要求乙方提供维修、保养、调试服务的,双方应另行商定。


六、违约责任和赔偿责任

6.1  乙方应按合约规定的交货期交货,如逾期交货,每延误一天,须按合约履行部分总额的万分之五支付违约金,但累计应不超过合同总额的20%。

6.2  甲方应按合约规定的付款方式支付货款,如逾期支付,除交货期顺延外,每延误一天,须按未付货款总额的万分之五支付违约金,累计不超出合同总额20%。


七、不可抗力

     买卖双方的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在取得相关主管机关的证明后,允许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担违约责任。


八、争议的解决

     双方未尽事宜均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有关规定处理合同履行过程中如有争议,双方应进行友好协商,协商不成,可以向各自法人所在地法院诉讼解决。


九、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双方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双方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后生效。


十、合同附件

     本合同附件作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一、合同份数

       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_份,甲方执_____份,乙方执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二、特别约定

       本特别约定是对合同其他条款的修改或补充,如有不一致,以特别约定为准。


甲方:

法定代表人:

授权代表

签订日期:



乙方:

法定代表人:

授权代表

签订日期:


     

以上内容由郭德丽律师提供,若您案情紧急,找法网建议您致电郭德丽律师咨询。
郭德丽律师主办律师
帮助过502好评数25
  • 服务态度好
  • 咨询解答快
大连市西岗区胜利路100号槐花大厦
LAWYER INFORMATION
律师信息
  • 律师姓名:
    郭德丽
  • 执业律所:
    大连正合律所事务所
  • 职  务:
    主办律师
  • 执业证号:
    12102*********755
CONTACT ME
联系本人
  • 服务地区:
    辽宁-大连
  • 地  址:
    大连市西岗区胜利路100号槐花大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