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处分、解雇员工,员工拒绝签收该通知书而导致企业的处分、解雇行为被认定为无效或非法行为。企业在日常中该如何做,才避免案件败诉?
答:员工拒绝就处分签字的,可书面通知到其联系地址,保留邮递送达回执;可报工会经同意后在工厂范围内公示,并拍照记录。
2. 劳动者欺诈应聘被企业解雇,在仲裁期间,劳动者可能作出让企业措手不及的抗辩观点,企业该提前采取哪些防范策略?
答:企业须保留员工基本信息登记表(入职应聘表格),在该表格中注明“如员工填写内容失实,公司有权解除劳动关系”,让员工就此签字同意,保留作证据。
3. 对于违纪违规的恶意问题员工,他们往往拒绝提交《检讨书》或否认违纪违规的事实,企业该如何举证,才避免案件败诉而承担法律责任?
答:违规违纪员工,一则厂内批评教育,要求员工在处分单上签字确认,二则报工会处理或在宣传栏张贴公示,三则保留违规违纪证据,要有照片。
4. 如何进行违纪员工的事实调查、证据固定?
答:事实调查需要有证据支持,错误不断地员工,公司应给予书面处分单,由员工签字确认或者直接由员工本人提交《检讨书》。事实调查包括员工同事及直接上司、员工本人了解情况,谈话记录由员工本人签字确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