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姗姗律师亲办案例
借贷纠纷被告不可不出庭
来源:罗姗姗律师
发布时间:2017-09-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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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民间借贷在生活中常见,一般发生纠纷原告诉至法院被告往往采取逃避的态度,要么起诉状,要么拒绝答辩,拒绝出庭,拒绝接判决实际上这种行为是在损害自己的利益被告出庭法院开庭时就只能原告原告提交的证据,在真实的情况下,法院一般都会采纳,被告没有了为自己辩解的机会,也失去了调解的机会。许多当事人认为,我不出庭法院就无法判决了,这是法律意识差的体现。民间借贷案件一般都是事实简单的案件法律规定是可以缺席审判的。如果被告出庭起诉状原告为此支付的保全费公告费都可以向被告主张的,甚至有些人不及时领取判决,错失了上诉的机会,如果没有足够的证据推翻生效判决再审申请是很难的。本律师代理了多起借贷案件被告均未出庭,作为原告代理律师,这是我们最愿意看到的,我们尽自己的所能为当事人争取最大的利益,而作为被告的你,只能幻想着原告输!

       所以,如果你是被告,请你一定要出庭维护自己的权利,借的钱要还,但也不能多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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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姗姗律师高级合伙人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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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AWYER INFORMATION
律师信息
  • 律师姓名:
    罗姗姗
  • 执业律所:
    广西翔阳律师事务所
  • 职  务:
    高级合伙人律师
  • 执业证号:
    14503*********4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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