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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理办理交通事故赔偿指南
来源:张德军律师
发布时间:2017-09-25
浏览量:355

 大连交通事故处理赔偿标准是怎么样的?大连交通事故处理有哪些赔偿项目?大连交通事故处理赔偿标准是怎么规定的?大连交通事故处理怎么赔偿? 为您简单介绍。

损害赔偿

1医疗费

(1)含挂号费医药费检查住院费其他。

(2)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

(3)医疗费赔偿数额,按照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实际发生的数额确定。

(4)器官功能恢复训练所必要的康复费适当的整容费以及其他后续治疗赔偿权利人可以待实际发生后另行起诉

2误工

(1)误工根据受害人误工时间入状况确定。

(2)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

(3)受害人伤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

残疾赔偿

1残疾赔偿

(1)残疾赔偿金根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入标准,自定残之日起按二十年计算;

(2)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3)受害人因伤致残但实际入没有减少,或者伤残等级较轻但造成职业妨害严重影响其劳动就业的,可以对残疾赔偿金作相应调整

2残疾辅助器具费

(1)残疾辅助器具费按照普通适用器具的合理费用标准计算;

3患者超过赔偿期限仍生存的费用处理

(1)超过确定的护理期限辅助器具费给付年限或者残疾赔偿给付年限赔偿权利人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继续给付护理费辅助器具费或者残疾赔偿金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

(2)赔偿权利人确需继续护理配制辅助器具,或者没有劳动能力和生活来源的,人民法院应当判令赔偿义务继续给付相关费用五至十年。

死亡赔偿

1丧葬

丧葬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以六个月总额计算。

2死亡赔偿

(1)死亡赔偿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入标准,按二十年计算;

(2)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3抚养生活费

(1)被扶养生活费根据扶养丧失劳动能力的程度,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和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标准计算。

(2)被扶养人为未成年人的,计算至十八周岁;

(2)被扶养人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计算二十年。

(3)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注意:被扶养人是指受害人依法应当承担扶养义务未成年人或者丧失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成年近亲属。被扶养人还有其他扶养人的,赔偿义务赔偿受害人依法应当承担的部分。

4其他

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

5精神抚慰损害金。

精神赔偿

精神损害赔偿数额根据以下因素确定:

1侵权人过错程度,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2侵害的手段场合行为方式等具体情节;

3侵权行为造成的后果;

4侵权人的获利情况;

5侵权人承担责任的经济能力;

6受诉法院所在地平均生活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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