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姗姗律师亲办案例
发生交通事故,被告比原告更需要律师!
来源:罗姗姗律师
发布时间:2017-09-22
浏览量:131

    每当出现交通事故交警部门一般会出责任认定受害人一方,也就是原告往往会按照责任认定确定的责任比例去起诉要求赔偿,但是如果交警部门没有出具责任认定,当事人该如何起诉应诉呢?
    本律师代理了一起案件,因事故发生在未开通的道路上,交警只出具了《道路外交通事故调查报告》,没有对事故进行责任划分,交警认为在道路外发生事故的不认定交通肇事罪,最后经过我方的协调沟通,最后以过失致人死亡定罪处理。由于被告醉酒驾驶发生事故,其行为构成刑事犯罪,但在民事诉讼过程中,原告只以刑事判决作为证据,且刑事判决中未有提及原告责任问题,所以我方是以被告全责起诉的。双方被告服刑开庭审理,因被告未有提供有利证据,始终处于下风地位。当然,法官庭审时还是会调查事故当时的情况,如果双方均认可的事实,在没有证据的情况下,法官会采纳,但如果双方事实表述不一致,法官判案需要查看证据,一般的侵权案件原告证明损害事实因果关系行为过错承担举证责任更重,但是被告通常则要证明自己没有过错对方存在过失,在没有提供证据的情况下则要承担举证不利的责任,那么最终的赔偿比例就有可以按照原告方的诉求
     我作为原告方的律师,因被告未有请律师出庭,我方占有很大优势,相信会是个满意的结果

     该案目前还未有判决结果,静候佳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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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姗姗律师高级合伙人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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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AWYER INFORMATION
律师信息
  • 律师姓名:
    罗姗姗
  • 执业律所:
    广西翔阳律师事务所
  • 职  务:
    高级合伙人律师
  • 执业证号:
    14503*********4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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