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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诉离婚对方转移财产,如何财产保全?
来源:章法律师
发布时间:2017-09-22
浏览量:300

  起诉离婚时,为了防止财产对方转移,一个很重要的方法是可以申请财产保全。但是,财产保全也不是说申请就能保全的,也需要个人自己的财产提供担保法院采取财产保全措施需要哪些条件提供担保需要注意什么?

  申请财产保全,可以在起诉申请,也可以在起诉之后判决之前申请财产保全限于请求的范围,或者与本案有关的财物。在离婚案中,法院决定执行保全措施,将根据申请,对夫妻共同财产予以查封扣押冻结。

  需要注意的是,在不同的阶段申请保全,所需要条件是有所差别的。

  1起诉离婚前的财产保全

  因情况紧急,不立即申请保全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当事人可以在提起诉讼前向被保全财产所在地申请人住所地或者对案件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采取保全措施。

  一起诉离婚申请财产保全需要什么条件?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101规定诉讼前的财产保全应具备两个条件

  1必须因情况紧急,不立即申请财产保全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如夫妻一方发现另一方的有转移财产的情况。

  2申请人应提供担保,不提供担保的,人民法院驳回申请。之所以要提供担保,是因为《民事诉讼法》第105条规定:“申请有错误的,申请人应当赔偿申请人因保全遭受损失。”担保是为了保障申请人的应有的合法权益

  二申请之后怎么提供担保?

  诉前申请财产保全申请人一定要提供担保,不提供担保的,法院裁定驳回申请

  是否采取保全措施,法院应在申请后48小时内作出裁定申请人应在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30日内提起离婚诉讼,否则法院将会解除保全

  需要提供担保是多少呢?提供担保的数额相当于请求保全财产数额。但是情况特殊的,人民法院也可以酌情处理

  财产保全期间申请保全提供担保不足以赔偿可能给被保全造成损失的,人民法院可以责令追加相应的担保;拒不追加的,法院可以裁定解除或者部分解除保全。因此,要想财产得到继续保全,在法院责令追加担保时,应及时追加

  2离婚诉讼中的财产保全

  离婚诉讼中的财产保全,是指在离婚诉讼过程中,为保证将来作出的分割财产判决能够得到有效执行,当事人申请或者法院主动职权,对当事人的财产争议标的物采取强制保护措施的保障活动。司法实践中,人民法院基于国家赔偿的压力,一般不会主动地依职权采取财产保全措施。

  一离婚诉讼财产保全需要条件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100条规定,当事人申请诉讼中的财产保全只有一个条件,即对于可能因当事人一方行为或者其他原因,使判决不能执行或者难以执行

  二申请之后怎么提供担保?

  对诉讼中的财产保全是否需要提供担保,这个跟诉前财产保全不一样,是否提供由人民法院作出决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办理财产保全案件若干问题规定》第九条规定,当事人在诉讼申请财产保全,婚姻家庭纠纷案件中遭遇家庭暴力经济困难的,人民法院可以不要求提供担保。但是若法院责令申请提供担保,而申请人不提供担保的,那么人民法院驳回申请人的申请

  申请提供财产保全担保担保数额不超过请求保全数额的30%;申请保全财产争议标的的,担保数额不超过争议标的价值的30%。

  来源 | 法律快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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