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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买卖合同有哪些无效情形,无效的情形有哪些法律后果?
来源:曲林达律师
发布时间:2017-09-21
浏览量:259

房屋合同有哪些无效情形无效情形有哪些法律后果?

近年来关于房屋合同引起的法律纠纷层出不穷,掌握相关的法律知识是非常有必要的。本文就以房屋合同的实际案例进行分析,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房屋合同无效情形

1房屋土地转让合同无效。由于房屋建筑土地上的,为土地的附着物,具有不可分离性,因此,房屋所有通过转让时,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也必须同时转让。如果卖方房产土地使用权分别转让与不同的,或者出卖房屋时只转让房屋所有而不同时转让土地使用权,可以提出这种合同无效

2侵犯优先合同无效房屋所有出卖共有房屋时,在同等条件下,按份共有人有优先房屋所有出卖已租出房屋时,须提前三个月通知承租人,在同等条件下,承租人有优先。所以同等条件,主要是指房价同等,还包括房价交付期限方式同等等。房屋所有出卖房屋侵犯共有人承租人优先的,共有人承租人可以请求法院宣告房屋无效

3商品房预违法合同无效。我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四十五条规定商品房预应当符合下列条件:已交付全部土地使用出让金,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持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按提供商品房计算,投入建设资金达到工程建设总投资的百分之二十五以上,并已经确定施工进度和竣工交付日期;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办理登记,取得商品房预许可证明。如不符上述条件受人请求法院仲裁机构宣告无效

4第三人恶意串通另行订立商品合同并将房屋交付使用导致受人无法取得房屋的,合同无效

5民事行为能力人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签订房屋合同无效。《民法通则》第五十八条下列民事行为无效(一)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

6房屋双方恶意串通,损害集体或他人利益签订房屋合同无效。《民法通则》第五十八条规定,下列民事行为无效:(四)恶意串通,损害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的;《合同法》规定,第五十二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二)恶意串通损害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

房屋合同无效法律后果

1出卖人返还房屋价款,受人返还房屋涉及房屋受人装修增值部分出卖可适当给予补偿

2过错一方赔偿对方因此所受到的损失双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3商品过程中,如涉及发商恶意行为而导致合同无效,则商有可能支付已付购房款一倍金额的惩罚赔偿责任

4双方恶意串通,损害集体利益第三人权益的,应当双方财产,归国所有或返还给第三人

5涉及违法犯罪行为的,则应受到行政刑事处罚

以上是关于“房屋合同”等问题分析与回答,如果您还有疑问,不妨问问专业的律所,或者咨我们专业的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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