程智华律师主页
程智华律师程智华律师
181-6279-8105
留言咨询
程智华律师亲办案例
什么是股权分置,股权分置有哪几种形式?
来源:程智华律师
发布时间:2017-09-21
浏览量:279


近年来关于股权分置引起的法律纠纷越来越多,掌握相关的法律知识显得尤为重要。本文就股权分置的相关内容进行分析,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1. 一.什么是股权分置

股权分置,是指A股市场上的上市公司股份按能否在证券交易上市交易,被区分为流通股和非流通股。前者主要称为流通股,主要成分为社会公众股;后者为非流通股,大多为国有股和法人股。这是我国经济体制转轨过程中形成的特殊问题。股权分置不能适应资本市场改革放和稳定发展的要求。中国的上市公司中存在着非流通股与流通股两类股份,除了持股的成本的巨大差异和流通权不同之外,赋于每份股份其它的权利均相同。由于持股的成本有巨大差异,造成了两类股东之间的严重不公。股权分置改革,如果不考虑非流通股与流通股的持股成本,不承认两类股东持股成本的差异,便失去了解决问题的逻辑基础,更谈不上保护社会公众投资者这个弱势群体合法权益和“三公”。

  1. 二.股权分置的几种形式

  1. 1.国股。国股是指以国有资产向有限公司投资形成的股权。国股股权,也包含国有企业向股份有限公司形式改制变更时,现有国有资产折成的股份

  2. 2.法人股。法人股是指企业法人或具有法人资格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以其依法支配资产,向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流通股权部分投资所形成股份。如果该法人国有企业事业及其他单位,那么该法人股为国有法人股;如果是非国有法人资产投资于上市公司形成股份则为社会法人股。

  3. 3.个人股是以个人合法财产公司投资形成股份。在中国,有两种:一种是股份制企业内部职工认购本企业的股份,称为“职工股”;另一种是股份制企业向社会公众招募的个人股,这种个人股又称为“私人股”。

  4. 4.外资股是指股份公司向外国和我国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投资者发行的股。外资股按上市地域,可以分为境内上市外资股和境外上市外资股。

以上是关于“股权分置”等问题分析与回答,如果您还有疑问,不妨问问专业的律所,或者咨我们专业的律师


以上内容由程智华律师提供,若您案情紧急,找法网建议您致电程智华律师咨询。
程智华律师主任律师
帮助过58838好评数641
  • 办案经验丰富
  • 服务态度好
  • 咨询解答快
武汉市江汉区武广写字楼3401
181-6279-8105
在线咨询
LAWYER INFORMATION
律师信息
  • 律师姓名:
    程智华
  • 执业律所:
    湖北尊而光律师事务所
  • 职  务:
    主任律师
  • 执业证号:
    14201*********288
CONTACT ME
联系本人
  • 服务地区:
    全国
  • 咨询电话:
    181-6279-8105
  • 地  址:
    武汉市江汉区武广写字楼3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