邢伟华律师亲办案例
中介吃差价,可以要求退出差价吗?
来源:邢伟华律师
发布时间:2017-09-21
浏览量:274

作者:邢伟华律
案例分析
    小张长期居住外国,国内有一套房屋一直无法搭理,2016年初小张趁回国之际找到中介李某,希望帮助他出卖该套住宅,由于急着返回国外,便全权委托李某出卖该套房屋签订了独委托销售协议,同时了相关的委托公证,并明确约定出卖房屋价格不得低于500万。后因为国新政出台房价暴涨,李某最后以750万的价格出卖了该套房屋,后隐瞒了高价出卖房屋的事实,仅向小张支付了500万房款。后小张无意中遇到下,了解事实真相后,要求李某退还差价。李某认为合同约定不低于500万,高于500万的差价应该属于中介酬劳协商不成,小张向法院起诉讼要求中介退还差价。
    中介通过上下不见面,赚取差价的行为,该差价是否需要退还,主要还要看双方协议是如何约定的。小张与中介签订的是销售协议,并明确约定出卖房屋不得低于500万,小张与中介之间形成的是销售房屋委托关系。所以如中介与房屋受人签订合同的成交价远高于委托最低价,在小张与中介对于溢价部分归属约定的情况下,这部分溢价应该属于房屋出卖人即小张所有
    【免责声明】
    (本文系上海拆迁房产律师邢伟华原创,文中内容作出的点评仅为个人观点,仅供读者参考,不作为法院判决定案的依据。如需转载或引用,请注明出处及作者)

以上内容由邢伟华律师提供,若您案情紧急,找法网建议您致电邢伟华律师咨询。
邢伟华律师主办律师
帮助过407267好评数530
  • 办案经验丰富
  • 服务态度好
  • 咨询解答快
邢伟华律师
LAWYER INFORMATION
律师信息
  • 律师姓名:
    邢伟华
  • 执业律所:
    上海明伦律师事务所
  • 职  务:
    主办律师
  • 执业证号:
    13101*********944
CONTACT ME
联系本人
  • 服务地区:
    全国
  • 地  址:
    邢伟华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