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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借车辆,四种情况下车主要担责
来源:赵静律师
发布时间:2017-09-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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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车给他人出事故,4种情况车主担连责:


●借给饮酒人,明知借车者饮酒服用国管制的精神药品或者麻醉药品,或患有妨碍安全驾驶机动车的疾病等依法不能驾驶机动车的,车主应承担赔偿责任。


●出借故障车,如车主知道或应当知道机动车存在缺陷,且缺陷是造成事故发生的原因之一的,车主应承担赔偿责任。


●借给无驾照者或驾照类型不符合驾驶车型。


●其他应当认定机动车所有人或者管理人有过错的。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条规定:“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机动车所有人或者管理人有下列情形之 一,人民法院应当认定其对损害的发生有过错,并适用侵权责任法第49条的规定确定其相应的赔偿责任:
(一)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机动车存在缺陷,且该缺陷是交通事故发生原因之一的;
(二)知道或者应当知道驾驶人无驾驶资格或者未取得相应驾驶资格的;
(三)知道或者应当知道驾驶人因饮酒服用国管管制的精神药品或者麻醉药品,或者患有妨碍安全驾驶机动车的疾病等依法不能驾驶机动车的;
(四)其他应当认定机动车所有人或者管理人有过错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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