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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陕西省人身损害赔偿标准
来源:刘涛律师
发布时间:2017-08-29
浏览量:581

017年陕西省人事损害赔偿标准数据:法智所刘涛律师13228083538
1陕西省2017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入为22858元
2陕西省2017年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16680元
3陕西省2017年农村居民人均纯入为6503元
4陕西省2017年农村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5724元
5在岗职工平均工资44330元
2017年陕西省人身损害赔偿标准计算方式:
1医疗费
医疗费赔偿金额=诊疗费+医药费+住院费+其他医用费用。
后续治疗费的计算方法同上,如未实际产生,可在实际产生后另行主张。
2住院伙食补助费
住院伙食补助费赔偿金额=30元/天×住院天数
3营养费
营养费赔偿金额=根据伤残情况参照医疗机构意见确定(也可按照20元/天标准计算)
4误工费
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
误工时间也可参照《人身损害受伤人员误工损失日评定准则(公安部)(GA/T521-2004)》的规定计算。
误工费赔偿金额=受害人固定入(天/月/年)×误工时间
或者(2013年度陕西省职工年平均工资÷365日)×误工天数
5护理费
护理费赔偿金额=根据陪护人员的误工费×陪护时间
或(60元---100元)× 陪护时间
护理依赖程度可参照《人身损害护理依赖程度评定(GA/T800-2008)》
6交通费
交通费赔偿金额=根据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实际发生的费用计算。
交通费应当以正式票据为凭;有关凭据应当与就医地点时间人数次数相符合。
7住宿费
住宿费赔偿金额=一般公职人员出差住宿标准×住宿天数(可按照100元—120/天计算)
8残疾赔偿金
(1)受害人在60周岁以下
城镇居民残疾赔偿金=22858元×20年×伤残赔偿指数
农村居民残疾赔偿金=6503元×20年×伤残赔偿指数
详见以下对照表:
陕西省2017年城镇居民伤残赔偿金
一级(100%) 22858元×20年=457160元
二级(90%) 457160 元×90%=411444元
三级(80%) 457160 元×80%=365728
四级(70%) 457160 元×70%=320012
五级(60%) 457160 元×60%=274296
六级(50%) 457160 元×50%=228580
七级(40%) 457160 元×40%=182864
八级(30%) 457160 元×30%=137148
九级(20%) 457160 元×20%=91432
十级(10%) 457160 元×10%=45716
农村居民伤残等级
一级(100%)6503元×20年=130060元
二级(90%) 130060 元×90%=117054元
三级(80%) 130060 元×80%= 104048元
四级(70%) 130060 元×70%=91042 元
五级(60%) 130060 元×60%=78036 元
六级(50%) 130060 元×50%=65030 元
七级(40%) 130060 元×40%= 52024 元
八级(30%) 130060 元×30%= 39018 元
九级(20%) 130060元×20%= 26012 元
十级(10%) 130060元×10%=13006元
(2)受害人在60-74岁之间
城镇居民残疾赔偿金=22858元×[20岁-(受害人实际年龄---60)]×伤残赔偿指数
农村居民残疾赔偿金=6503元×[20岁-(受害人实际年龄---60)]×伤残赔偿指数
(3)受害人在75岁以上
城镇居民残疾赔偿金=22858元×5年×伤残赔偿指数
农村居民残疾赔偿金=6503元×5年×伤残赔偿指数
9死亡赔偿金计算公式
(1)受害人在60周岁以下
城镇居民死亡赔偿金=22858元×20年=457160元
农村居民死亡赔偿金=6503元×20年=130060元
(2)受害人在60-74岁之间
城镇居民死亡赔偿金=22858元×[20岁-(受害人实际年龄---60)]
农村居民死亡赔偿金=6503元×[20岁-(受害人实际年龄---60)]
(3)受害人在75岁以上
城镇居民死亡赔偿金=22858元×5年=103670元
农村居民死亡赔偿金=6503元×5年=28815元
10被抚养人生活费
(1)被抚养人在18周岁以下
城镇居民被抚养人生活费赔偿金额=16680元/年 ×(18-被抚养人实际年龄)÷对被抚养人承担扶养义务的人数×伤残赔偿指数
农村居民被抚养人生活费赔偿金额=5724元/年×(18-被抚养人实际年龄)÷对被抚养人承担扶养义务的人数×伤残赔偿指数
(2)被抚养人在18-60周岁之间
城镇居民被抚养人生活费赔偿金额=(16680元/年×20年)÷对被抚养人承担扶养义务的人数×伤残赔偿指数
农村居民被抚养人生活费赔偿金额=(5724元/年×20年)÷对被抚养人承担扶养义务的人数×伤残赔偿指数
(3)被抚养人在60-74周岁之间
城镇居民被抚养人生活费赔偿金额={16680元/年×[20岁-(受害人实际年龄---60]}÷对被抚养人承担扶养义务的人数×伤残赔偿指数
农村居民被抚养人生活费赔偿金额={5724元/年×[20岁-(受害人实际年龄---60]}÷对被抚养人承担扶养义务的人数×伤残赔偿指数
(4)被抚养人在75周岁以上
城镇居民被抚养人生活费赔偿金额=(16680元/年×5年)÷对被抚养人承担扶养义务的人数×伤残赔偿指数
农村居民被抚养人生活费赔偿金额=(5724元/年×5年)对被抚养人承担扶养义务的人数×伤残赔偿指数
11残疾辅助器具费
残疾用具费=按照普通适用器具的合理费用标准计算。伤情有特殊需要的,可以参照辅助期具配制机构的意见确定相应的合理费用标准。其更换周期和赔偿期限参照配制机构的意见确定。
12丧葬费
丧葬费金额= 2012年度陕西省职工平均工资44330元÷12个月×6个月=22165元
13精神损害抚慰金
可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八条规定,适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九条第十条等规定综合予以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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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信息
  • 律师姓名:
    刘涛
  • 执业律所:
    陕西法智律师事务所
  • 职  务:
    合伙人律师
  • 执业证号:
    16101*********9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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