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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间借贷利息最高限额有规定
来源:石志忠律师
发布时间:2017-08-27
浏览量:621

民间借贷利息最高限额有规定

朱某从上贷款公司贷款10000元,扣除手续费实际拿到8000元,用了3个月现在已经还8000元,但络公司要求支付1500元利息,朱某认为已经经还了本金,不愿意支付利息。现在贷款公司用社会人员到其里要求支付,弄得生活也不安宁。问如何处理?

律师解答:一是,朱某的贷款额度是10000元,而不是其实际到手的8000元,按照朱某的“已支付本金,不原意支付利息”的法,贷款公司都喝“西北风”啊。二是贷款公司是盈利机构,不可能是无息贷款, 且贷款公司是相对专业的机构,为了让自己“赚钱合法”,肯定是在协议合同上足了文章。朱某可以审查一下双方贷款合同对于是否付利息支付多少利息以及有关费用的约定。三是依据最高院的有关司法解释,最高利率不能超过年利率36%(包括贷款方取的所谓手续费用),且超过年利率24%部分可以拒绝支付。朱某贷款10000,期限三个月,扣费2000元,实际贷款8000元,3个月按年利率24%,利息为480元。而贷款公司要求支付1500元,明显超出规定范围,对于超出部分朱某可以拒付。对于贷款公司的非法行为,朱某可以及时报警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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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律师姓名:
    石志忠
  • 执业律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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