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国晖律师亲办案例
未备案的离婚协议 是否具法律效力
来源:长沙国晖律师
发布时间:2017-08-24
浏览量:332

问:结婚7年丈夫常酒后打人。我不想再原谅他,于是跟他谈离婚,并拟好了离婚协议,要求他净身出户,他也签了字。可当我要他去民政局拿离婚证时,他又找各种借口不去。现在我是否可以起诉离婚,要求法院按照我们离婚协议上的约定判他净身出户?

 

广东国晖(长沙)律师事务所律师:向法院起诉离婚没问题,但要求法院按照离婚协议上的约定进行判决,不一定能得到支持。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三)》第十四条,当事人达成的以登记离婚或者到人民法院协议离婚为条件的财产分割协议,如果双方协议离婚未成,一方在离婚诉讼中反悔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该财产分割协议没有生效,并根据实际情况依法对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也就是说,你们私下达成的财产分割协议是以离婚为基础的,如果一方反悔,没有离婚,那么协议并不具有法律效力,法院会根据实际情况按照法律规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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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律师姓名:
    长沙国晖
  • 执业律所:
    广东国晖(长沙)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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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合伙人律师
  • 执业证号:
    31430*********017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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