燕薪律师亲办案例
拆迁过程中,房屋征收补偿协议签订主体是谁?
来源:燕薪律师
发布时间:2017-07-27
浏览量:441

房屋征补偿安置协议,是指房屋征部门与被征人依法律规定,就征人征被征人的房屋,而对被征人予以补偿和安置的等事项所达成的协议。

房屋征补偿安置协议的签订主体

房屋征补偿协议的主体是房屋征部门和被征人。需要强调的是,征补偿协议的一方主体是市县级人民政府确定的房屋征部门,而非作出征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本身。

签订补偿协议是一种法律行为,要求双方当事人应当具有相应的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不具有机关法人资格的政府工作部门不得被确定为房屋征部门,不能参与房屋征法律关系成为补偿协议当事人。

房屋征补偿安置协议的内容

1双方当事人的姓名或名称住址
2补偿方式。被征人可以选择货币补偿,也可以选择房屋产权调换,还可以选择货币补偿与房屋产权调换相结合的补偿方式。
3补偿金额。被征人选择货币补偿方式时,由房屋征部门向被征人支付的金钱的数额为补偿金额。补偿金额应分项计算,在补偿协议中分别规定被征房屋价值的补偿金额补助和奖励的金额等。原则上,补偿协议还应当就各项补偿金额的计算标准和计算方式作出决定。
4安置房的面积。建筑面积使用面积或者居住面积安置面积的误差安置用房的位置和安置房的地点。
5支付期限。原则上补偿费用应当一次性支付,但当事人约定分期支付的除外,当事人可以分别约定不同补偿费用的支付期限。由于《征条例》明确规定了先补偿后搬迁,因而支付的期限约定的最后时点应在搬迁始时点之前。
6搬迁期限。征房屋的应当给予被征人合理的搬迁期限,不得造成被征人仓促迁出,利益受损。不论货币补偿还是安置补偿,都存在一个搬迁期限的问题,因此对搬迁期限的约定是所有补偿协议的必备条款。 除上述《征条例》规定事项外,当事人之间还可以约定其他的补偿协议内容,如补助和奖励不履行补偿协议的违约纠纷解决方式等。

小建议

签订征补偿安置协议的当事人主体资格必须合格,形式必须是书面的,内容必须符合征法规,主要条款必须具备,并且在规定的征拆迁期限内完成,才算是合法有效的征安置补偿协议。

以上内容由燕薪律师提供,若您案情紧急,找法网建议您致电燕薪律师咨询。
燕薪律师主办律师
帮助过10好评数1
北京市朝阳区来广营西路国创产业园6号楼f门201
LAWYER INFORMATION
律师信息
  • 律师姓名:
    燕薪
  • 执业律所:
    北京来硕律师事务所
  • 职  务:
    主办律师
  • 执业证号:
    11101*********274
CONTACT ME
联系本人
  • 服务地区:
    北京-北京
  • 地  址:
    北京市朝阳区来广营西路国创产业园6号楼f门201